第一部土地法是什么时候颁布的?

1928 12、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制定了中国* * *生产党领导下的第一部成文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

这部土地法否定封建土地所有制,规定“没收的土地一律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以人口为准,男女老少均分”,以乡为分配单位。

《井冈山土地法》规定:“一切土地由苏维埃政府没收分配后,禁止买卖。”“土地分配以后,除了有病的,没有能力耕种和服务大众的,其余的都要强制劳动。”

由于当时经验不足,这部土地法仍有明显缺陷:一是没收全部土地而不仅仅是地主的土地进行分配;第二,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而非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三是禁止卖地。后来在中央苏区的《兴国土地法》中,这些都得到了纠正。现收藏于井冈山革命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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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土地法的意义:

《井冈山土地法》解决了土地分配、林木分配和竹木分配的问题,土地征收和使用的问题,红军和红卫兵官兵分田不耕的问题。

井冈山的土地革命从根本上改变了生产关系,农民的生产热情像火山一样爆发了。从65438年到0928年,根据地的粮食产量增长了20%。当地人民纷纷送儿子、丈夫参军,组织红卫兵、防暴队、青年团、妇女会,协助红军工作,保卫胜利果实。

井冈山土地法是党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是第一部代表农民利益的土地法,是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里程碑。它指导了井冈山的土地革命,为其他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充分体现了中国* * *生产党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的立场。

百度百科-井冈山土地法(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