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中国发生了哪些重大事件?
1927:中国重大历史事件?
65438年10月7日,国民政府接管汉口、九江英租界。?
3月21日,周恩来领导的上海工人取得了第三次武装起义的胜利。?
12年4月,蒋介石在上海发动了“四·一二”政变。?
14年4月,蒋介石成立南京国民政府。?
4月27日,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
4月28日,李大钊在北平英勇牺牲。?
5月21日,许克祥在长沙推出马日事变。?
15年7月,汪精卫在武汉发动“七·一五”政变。?
1年8月,周恩来等人发动了南昌起义。?
8月7日,我党在汉口召开了“八七会议”。?
9月9日,毛泽东发动秋收起义。?
165438+10月13,黄麻起义爆发。?
65438+2月11、张等人发动了广州起义。
扩展数据:
1927年,在大革命的风暴中,“反革命罪”第一次作为刑事罪名被纳入法律。无论是宽大为怀的陈嘉默和刘宇春,还是法律的制定者,或许谁也没想到会由此演绎出这么多风波的故事。
20世纪中国有两次被命名为“大革命”的事件,一次是1925-1927,另一次是1966-1976。1921年中国成立,1924年中国国民党改组。随后,两大政党携手发动并领导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目标是“推翻外国列强,消灭军阀”。这场伟大的革命虽然只持续了两三年,但它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与晚清单一党派主导的“革命”不同,在1920年代,“革命”成为多方的共同心声。国民党的“国民革命”,* *的“阶级革命”,青年党的“国民革命”几乎同时兴起。虽然各方革命目标不同,但都高举“革命”大旗。“革命”不仅得到大多数党派的认可,也得到无党派知识青年的相信。
在共同的崇拜和竞争下,“革命”越来越神圣,同时“反革命”也被建构为最大的邪恶行为。1927年,“反革命”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作为刑事罪名被载入法律。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