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权的术语解释

知情同意权包括两项密切相关的权利:知情权和同意权。知情权是同意权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是知情权价值的体现。强调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主要目的是让患者在知道自己将面临的风险、将付出的成本和可能获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做出选择,从而维护患者的利益,改变其相对弱势的地位。知情同意权是知情权和同意权的集合体。如果当事人对某件事有知情同意权,也就是说,当事人不仅要知道这件事为什么会发生及其后果,而且有权同意这件事是否可以做。

“知道”的条件:

1.医生的动机和目的完全是为了患者的利益;

2.有自主能力的患者有知情自愿要求;

3.医生为病人提供足够的病情信息,以便他们做出决定。

“同意”的条件:

1.患者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2.有同意或不同意的合法权利;

3.患者有足够的理解力做出明智的决定。

知情同意权的三要素包括同意能力、同意形式和同意范围。即患者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和同意或不同意的法定权利,患者对做出明智的决定有充分的理解。知情同意权是患者自主决定权的重要体现。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并及时回答他们的咨询;然而,应该避免给患者带来不良后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少医疗事故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