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有多少年的历史?
1907 65438+10月14日(清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清廷决定“开放哈尔滨为商埠”。同年65438+10月23日(腊月初十),吉林将军和黑将军准确发挥作用,设立了河滨厅,属于河滨关。18年4月(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初六),设署开关防御,第一江边厅蒋芳同治,在付家店(今道外)“开封封印”。同年165438+10月23日(农历十月十八),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霍尔瓦特宣布哈尔滨自治公议会违法宪法,将布头区(今道里)和新市街(今南岗)7平方公里土地划为市区,交还公议会管辖。宣彤时期(1909-1911),阿城县双城府及部分沿河村落划归滨江会馆管辖。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滨江会馆改为滨江县。1919 65438+2月,黑龙江巡抚公署决定在哈尔滨江北设立马家川口市局,次年6月65438+10月31日改为松北市局。192 1 2月5日,哈尔滨市市政管理局成立,负责中东铁路沿线地方行政。1922 165438+10月24日,东三省安全总指挥部宣布,东部特区的军警、外事、行政、司法全部置于铁路保护军总司令和东部特区行政长官的监管之下。3月1923,1,东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正式成立,设在哈尔滨市布头区。1925 9月1日,黑龙江巡抚公署令,将松北市局改为松浦市政管理处,改松浦市局。3月30日,1926,东特区市政管理局发布公告,撤销哈尔滨市市政会,宣布成立哈尔滨自治临时委员会;17年6月,《哈尔滨特别市试点自治章程》颁布实施,将埠头区、新市街划为哈尔滨特别市管辖区域,其余马家沟、老哈尔滨(今香坊)、新安埠(片子)、八区、古巷、正阳河仍属东特区市政管理局管辖,称哈尔滨。1927 12 1、滨江县道路工程局和卫生局合并成立滨江市政办。5月1929日5月1日,滨江市办公室改为滨江市筹备办,付家店、四家子、泉河、太平桥划归滨江市管辖,归吉林省管辖。至此,哈尔滨形成了五市县并存的局面。
东北沦陷后,1932,1年7月,伪满洲国决定成立哈尔滨市筹备处。1933年6月9日,伪满洲国国务院决定从0年7月起“整合”原哈尔滨特别市、东部特区直辖市哈尔滨市、吉林省管辖的滨江市和江北黑龙江省管辖的松浦市,以及滨江县全境、呼兰县10屯、阿城县3650屯。1937年6月27日,伪满洲国决定调整行政区划,从1年7月起,哈尔滨特别市改为普通市,隶属滨江省管辖。7月1938,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城市条例,废除保甲制,实行区制。全市划分为10区:埠头、信阳、南岗、马家、东付家、西付家、古巷、香坊、太平、松浦。6月1940 65438+10月1日,伪满洲国进行国情调查,哈尔滨总人口64.55万。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同年8月31日,国民党政府颁布《收复东北各省办法大纲》,重划东北行政区划,哈尔滨为直辖市。人民政权成立于1946年5月,受中国共产党北满支部领导。同年165438+10月18改为哈尔滨特别市,由东北管委会领导。1949年2月6日,东北政治委员会决定,各特市取消“特”字;3月1,哈尔滨特别市改为哈尔滨市。同年4月21日,东北政委决定将其改为松江省辖市。5438年6月+同年10月,哈尔滨分为9区。1953 7月18日经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自8月1日起改为直辖市。根据1953的人口普查,全市总人口为116.3万人,达到了特大城市的标准。1954年6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哈尔滨改为省辖市,“并入黑龙江省建制”。同年8月6日,正式变更隶属关系。8月28日1956,东、西付嘉区并入道外区,道里、古巷区并入道里区,平房区改为城区。调整后,哈尔滨分为道里、道外、南岗、太平、香坊、方平六个城区和潮阳、王刚、松浦三个郊区。8月25日1958经省人委批准,省直肇东、宾县、阿城县和绥化地区呼兰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9月27日,香坊区部分地区被定为设电乡(后改为电力区);10月22日10,三个郊区并入滨江区;同年年底,撤销滨江区,郊区农村公社划归各城区管辖。至此,哈尔滨市辖7区4县。1960 5月12日,国务院批准松花江地区五常、双城、巴彦、木兰、通河五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哈尔滨市领导的肇东县划归松花江地区,使市县达到8个。3月8日1963,恢复滨江区,城郊公社划归滨江区管辖。1965 6月14日,国务院批准哈尔滨市牵头的8个县划入新设立的松花江地区。1972年8月,滨江区撤销,原滨江区郊区的公社仍归市区管辖。1983年9月3日,国务院批准松花江地区的阿城、呼兰两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1985 10.5、经国务院批准,哈尔滨为计划单列市,并赋予相当于省级的经济管理权限。1991 2月1日,国务院批准佳木斯市和松花江地区所属的依兰、宾县、方正三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至此,哈尔滨市辖道里、道外、南岗、松北、香坊、方平、呼兰、阿城8个市辖区,双城、五常、尚志3个县级市,方正、通河、巴彦、依兰、宾县、木兰、延寿、通河7个县,8个区10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