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的历史沿革

1955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成立。

2月1958,11,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1979年2月23日,水利电力工业部成立。

1982年3月8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决议》再次合并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第二次组建水利电力部。

1988年,撤销水利电力部,成立能源部和水利部。

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决议,第三次撤销能源部,成立电力工业部。

1997 65438+10月16,国家电力公司正式成立。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电力公司的通知》确定的原则,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电力工业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将划归国家电力公司管理。

1998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电力工业部,将电力行业政府管理职能并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国务院出资的企业,国家电力公司独立经营,标志着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实现了政企分开的历史性转折。

2002年2月29日,中国电力公司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包括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咨询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咨询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2003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成立,行使电力市场监管职能。以此为标志,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已经初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