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是做什么用的?它的历史?

天安门广场始建于明朝永乐十五年(1417),于1420年竣工。

起初只是一座三层五室的木牌楼,名为“承天门”,意为“承天启云”、“受命于天”。

天顺元年(1457),牌楼毁于雷火。八年后,成化元年(1465),改建为门楼,宽五间,深三间。

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大军入侵北京,承天门再次被毁。

清顺治八年(1651),对遗址进行了大规模的重建,重修为塔,名称也改为“天安门坊”,意为“受命于天,以安治国”

1688(康熙二十七年)和1952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修缮。

1970中的重建基本保持了1651中重建的形态。天安门广场比原来高了83厘米,总高度为34.7米(原来的高度为33.87米)。

明清时期,在天安门广场与大清门(明代称大明门,民国称中华门)之间的千前廊形成了一个占地数万平方米的T型宫殿广场,东西两个门,东有长安左门,西有长安右门,设有六大国家统治机构和各类医院。

这是帝国统治机构的中心。

明清皇帝一般在天安门广场发布重要诏令,称为“金凤诏令”。

此外,皇帝的婚礼、将军出征时的插旗、皇室官员亲征时的献路、秋季刑部提审重点罪犯(“秋审”)和宫廷考试公布“前三名”(《金殿传》)等重要仪式也在这里举行。

1949之后,天安门广场多次翻新,其中1952和1970是两次大规模翻新。

1988年,门楼开始收费,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