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体系的历史演变

从1987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深化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的改革措施,各省市专业银行也提出要完善“实贷实存”管理办法和信贷资金分级管理办法, 并将国家综合信贷计划分为三个层次:国家综合信贷计划(包括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的信贷收支计划)、专业银行信贷计划和人民银行信贷计划。

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收支,作为单独计划,不纳入国家综合信贷计划,实行计划与资金分开管理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已批准专业银行年度信贷计划作为“笼子”和目标,实施过程中所需资金应以市场化为导向,通过吸收存款、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等方式筹集。,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证资金供应。

中国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贷款实行“合理供应、定期、借还、循环使用”的原则。人民银行总行已批准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专业银行的贷款额度,在此额度内,专业银行可灵活掌握月度和季度发放,未经批准不得突破。贷款分为两类:一类是年度贷款(即原计划贷款);一类是短期贷款,包括日常贷款、季节性贷款和再贴现。这两类贷款可以分开管理和控制。并将真正的贷款权下放给二级分行,以增强大中城市人民银行调控资金的能力。

专业银行上下级之间的调拨关系改为借贷关系,人民银行由单纯供应资金转为实行资金调控,根据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决定向专业银行贷款。为加强对资金的间接控制,中国建设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由17年初的30%下调至10%,专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由10%上调至同年6月的12%。同时还规定,财政存款由人民银行管理,市人民银行系统的资金管理也实行指标管理。各专业银行分别制定信贷资金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增强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能力,调动专业银行管理和使用积极信贷资金的积极性。

1988执行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宏观调控严格信贷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贷款规模的通知》。各行再次完善和丰富“实贷实存”管理方式,加强信贷规模考核监控,采取双线管理、条块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增强金融宏观调控能力。存款准备金率从65,438+02%上调至65,438+03%。对专业银行的再贷款采取了新的期限管理方法,通过积极清仓挖潜、调整信贷结构、如期收回超限额短期贷款、通过多种措施回笼资金稳定金融,抑制了信贷过快增长的势头。

65438至0989年,我们贯彻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认真执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整”的货币信贷政策。人民银行提出了“瞄准市场、控制存量、搞活停滞、用好投入、优化总量”的指导思想和相应措施。市政府批转《福州市关于调整信贷结构的意见》给有关部门。各专业银行重在盘活存量,调整存量,进行结构调整。通过清仓挖潜、清欠,盘活资金近3亿元,减少一般性贷款5000万元。市政府成立“整顿、治理、改革办公室”,调整企业和产品结构,对前景不好、亏损严重的企业进行关、停、并、转;淘汰没有发展前景的产品,改善银行信贷结构。同时,加强福州开发区基建贷款管理,提出开发区每年归还的基建贷款纳入区财政预算,区年度财政收入和土地收回款的40%用于安排还款。为了调节每个季度的资金,央行会根据专业银行的资金紧张程度和经济部门对季节性资金的供求情况进行再贷款。

1990根据199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完善信贷资金管理的意见》,人民银行继续完善各级信贷计划和全社会信贷计划管理。它在四个级别进行管理和监控。第一层次是对银行、城乡信用社、各类信托投资机构和企业的债券、股票、集资等信贷活动进行总量控制;第二层次是包括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在内的银行信贷计划。第三层次是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计划,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等。第四个层次是企业各种形式的债券、股票和筹资活动。继续实行贷款额度管理,控制信贷总量。对贷款限额继续实行“全年亮、季度监控、月度考核、适时调整”的方法,按照“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控,银行以条块为主,同级人民银行负责监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块为主”,由同级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和监督。年度贷款限额是指令性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超过。每家银行的季度贷款限额是指导性计划,由其上级行适时调控。当年,PBOC贯彻“整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针,执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及时调整、提高效益”的货币信贷政策和五大总行联合召开的电话会议精神,先后制定了《关于掌握当前贷款的十条意见》。支持企业生产的意见》、《福州市财政厅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优惠法》、《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融资暂行办法》,及时掌握各类金融机构的贷款投向,合理增加信贷投入,支持经济发展。支持重点工业生产企业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和一、二类企业。支持商业、粮食、外资部门运作,加大农业生产投入,重点支持春耕生产、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和副食品基地生产。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调整全市产业和产品结构。

1994、中国人民银行贯彻《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总行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信贷资金管理。人民银行对货币信贷总量的控制,要从以信贷规模管理为主的直接控制,逐步转向以社会信贷规模、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准备金率、基准利率、比例管理等手段进行间接控制。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平衡、自我发展的原则,实施资产负债比例和风险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用金融机构的资本和负债来约束其总资产和结构。资产负债率管理指标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贷款比率、中长期贷款比率、资产流动性比率、准备金比率、个贷比率、拆借资金比率、股东贷款比率和贷款质量比率。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对其资产负债率和资产质量的检查和考核,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产风险。

2010年,央行计划建立新的信贷管理体系,根据经济增长速度决定信贷投放速度,资本充足率将被纳入考虑范围。分析人士预测,未来一年银行可能存在资本充足率压力,而如果真的与这些指标挂钩,新的信贷管理体系将更加细化和有针对性,也将从宏观角度更有效地控制信贷投放。

近日,有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央行近日召集几家大型商业银行开会,讨论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但新的信贷管理制度还在讨论中,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信贷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是将信贷管理模式从行政控制向综合运用市场化控制手段转变。央行可能不再设定信贷目标,而是根据各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动态拨备率、存贷比指标来引导信贷投放。

交通银行(5.67%,-0.03%,-0.53%)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信贷管理制度表明,央行在控制宏观信贷方面将更加贴近实际,更有针对性,是一种更加精细化的管理模式。

连平指出,银行指标分为日均和小时两类,贷存比等指标属于小时。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存贷比底线为75%。一些规则较少的银行,临近月末冲一冲就能达标,也就是说除了月末,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达标。如果信贷管理与存贷比指标等指标挂钩,那么存贷比可能会成为一个每日的指标,而不是小时,使银行在放贷时更加谨慎。

央行在2009年第三季度和2010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建立货币信贷逆风动态调控机制。兴业银行(27.10,-0.08,-0.29%)高级经济学家鲁正伟认为,央行此前有意建立新的信贷管理体系,也预计信贷投放将由经济增长决定。

此外,有专家认为,未来一年该行资本充足率可能承压。

鲁政委认为,明年信贷总量仍可能处于高位,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带来一定压力。而连平则认为2011的资本充足率压力并不重,但银行在2012会有这个压力。他更担心2011银行的盈利能力。“媒体报道银监会近日对融资平台贷款管理提出新要求。可以预测,2011银行肯定会提高拨备比例,拨备后盈利能力会受到影响。”

连平指出,总体而言,正在讨论的新的信贷管理制度将更有效地控制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