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非法经营性公墓
法律分析:(1)当地民政部门应配合土地管理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违法建设的经营性公墓进行处罚。
(二)对已确认的非法经营墓地,由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土地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经营单位恢复地貌,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移动安葬的遗体(骨灰),所需经费由建墓单位承担,并做好善后工作,避免激化矛盾;确需保留的,经整改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利用建公墓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四)公益性公墓对外销售墓穴的,其土地按非法转让处理,殡葬部门配合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教唆、胁迫、欺骗或者煽动他人从事邪教、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健康的;(二)利用宗教或者气功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他人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