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哪些选拔人才的制度?

检查体系

察举也是选举,是自下而上选拔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对法官的考核大致有四个标准,称为“四科选士”和“后汉书”。6?1百官志》注引英绍《汉·关彝》说:

一个说德行崇高,野心无邪;二是学习实践,考取经学博士;第三,明大法,足以疑,据章答问。第四,说他刚毅足智多谋,不为事所惑,明察秋毫,做了决定,于是任命他为第三助理,都有一趟孝心之行。

四科选拔始于西汉,东汉不变。但是,有时诏令中只对其中的一两项或全部四项作了临时规定。虽然《茶经》的标准只有四科,但《茶经》中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包括孝经、蔡瑁、贤德与方正、文学(通常指儒家经典)以及明静、法明、游艺、戏剧管理、兵法、阴阳灾等临时性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其实就可以授官职了。实际上,上述学科分为年度晋升和专项晋升。年度晋升是常规制度,特殊晋升由诏令临时规定。两者都是自下而上选拔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民选官”为标准,体现了对乡村民意评判士人德才的权威性的尊重。但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联系在一起,就很容易被一些有权势有影响力的人或社会团体所控制和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唯才是举”的原则,既是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不准”的刻意纠正。

征收

征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皇帝招募和州郡罢免两种方式。皇帝招聘就是通过特色和招聘的方式,选拔一些有声望、学习成绩优秀的人,准备顾问或任命政事。招聘党历史悠久。如果秦孝公公开下令招募人才,那就是招募性质的。当秦始皇的叔父孙同以文学为标志,王慈中以仓颉的旧散文为隶书的标志,也属于征兵制的性质。到了汉朝,在高第十一年(公元前196),他也继承了这种方法。后来从西汉武帝到东汉,项燕成了榜样。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学者,又特别优待。比如梁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玉,装车裹轮以溥,驾辇迎”,可以说是开创了汉代装车装轮迎贤士的先河。皇帝征兵是汉朝最尊贵的仕途,义务兵来去自由。虽然法院可以敦促他们,但如果他们拒绝,就不能强迫他们。而且征后地位也与普通朝臣不同,大多受到礼遇。

开除是高级官员任命下级官员的一种制度。汉代除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除三公府,朝廷官员或外交大臣县审后,可由高官或官员推荐考察补充,所以三公府官职虽低,但容易显赫。一个是取消州和县,那里的官员得到协助。因其资历、贡献,或经过试用期,可以推荐或考察其才能,也可以提拔为朝廷官员或地方官员。

政府和郡县有权选择自己的官员,被排挤的官员不是朝廷任命的,可以留,也可以留,随他们的便。不该开的,不能强行开;否则会被舆论诟病。特别是州县召集令,在当时是一种比较自由的做官方式,去掉之后,长官们要重用;否则,正直的人就会辞职。另一方面,大臣、牧师可以自行罢免,他们为了发展个人权力,竞相拉拢士人;为了做官,士人也不得不依靠权力门。这样就发展成了私恩相结合。西汉时,被放逐的人还是国家官员,到了东汉,实际上变成了首席官员的私有制。导致朝廷中央集权被分割,地方割据势力发展,东汉末年的割据局面与用人权转移到私人手中有很大关系。

九品钟郑智

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下,村社组织遭到破坏,“村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在这种情况下,三国时期曹魏的古代学者陈群制定并实施了“九品郑智制”。有声望的人被选为各州县的“官吏”,负责拜访当地的学者,根据其才能和声望评定九等(上、上、下、上、中、下、下),再根据学者的等级推荐给吏部。根据蒋介石的报告,吏部按等级给官员颁奖。起初,这一制度致力于统一朝廷的选官和乡村的讨论。这是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魏晋之交,大大小小的官员都被各郡的“姓绅”垄断了。他们在评定等级时偏袒士绅,九等的划分已经偏离了“不分门第”的原则。此后的300年间,出现了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九品中正制始终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科举制度

南北朝时期,士绅制度只是按照家庭出身的高低来分配权力,无法满足大量出身卑微的地主的要求。而高门出身的士绅腐败,加剧了当时政治腐败和地方割据的倾向,表明士绅制度腐朽。同时,封建经济发展起来,特别是实行均田制后,中小地主权力增大,非常渴望进入统治阶级。隋唐时期,全国统一。为了革新政治,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在选官方面实行科举制度。

隋文帝废除了维护门阀贵族地位的九品制,并在帝皇七年(587年)设立了“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和“廉洁奉公”两科。杨迪在隋朝时,设立了科举考试,因此得名“科举”,因为它分为不同的学科。王朝开始用公开考试的方法来识别人才,以能力为基础来招募人才。这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重大改革,为后世所用。

唐代的科举考试有两种类型:正规的和系统的。每年经常举行,在进士分会之外,还有许多种学者,明静、法明、子明和舒鸣。学院的学生和学徒可以直接申请。不读书的可以自己向州县申请,然后州县送他们去中央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考生多为进士和明静。在考试内容上,进士以诗词时事为主,明经以背诵儒家经典为主。主持考试,开元二十四年(736),已是吏部的洋官。以后会掌管礼部,有些会由皇帝临时主持,比如掌管书的官员。武则天当政时,她亲自主持考试。考试者,谓之“纪”。录取人数约为进士考生的1-2%,明静考生的1-2/10。因为考生投简历,叫“投”,所以进士的第一名是“头”或“状元”。武则天还增设了武举,由兵部主持。

皇帝临时起的名,有贤良方正直言谏、文辞优美、博学通艺、武学边防、军事筹划多科、未能触底的人才等百余种。秀才和官员都可以考。入学考试后,是官员的立即晋升;那些不是官员的人,马上被吏部给了官职。但制度的起源在当时并没有被视为正道,而是被视为“杂色”。

隋唐建立的科举制度具有积极意义:它剥夺了地主士绅的政治特权,削弱了地方豪绅的权力,将封建官员的选拔任用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消除地方和中央各级官员选拔中的腐败现象,改变了秦汉以来以推荐为主的选官制度,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通过科举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仕途,有利于吸引人才,缓和矛盾,扩大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稳定,促进了教育、科技的发展。

科举产生了一大批名臣、名士、政治家,也产生了许多有突出贡献的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学者、教育家和外交家,如唐代的王维、韩愈、柳宗元、刘禹锡、颜真卿、刘公权、白居易,宋代的欧阳修、王安石、苏东坡、司马光、朱、包拯等。

科举制度植根于中国的具体土壤,即取决于中国多民族国家中主要民族在人口、发展水平、文化认同上的巨大优势和封建生产力不断向周边扩张的历史态势。它的存在不仅依赖于专制王朝,也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和多元。以科举为“正道”,以儒家思想为科举考试的内容,自然地将政治权力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的灌输融为一体,这是中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创造。它客观上把中国文化统一到儒家文化中,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如果以奠定科举制基础的隋唐为界划分中国历史前后期,也可以看出后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凝聚力和稳定性大于前期,这也与官僚文官选举制度从“检招”到科举制的演变密切相关。

科举制度为后世所用,但明清时期以“四书”“五经”为主,以八股文选拔士人,禁锢了士人的思想,极大地抑制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