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美的历史发展
洛美在18的20世纪20年代曾经是一个小渔村,城市建于19世纪。从1897开始,在德国殖民统治时期(1884-1914),洛美被确定为多哥首都。20世纪初,多哥成为法国的殖民地。1929 165438+10月6日,法国颁布法令,批准在“发展水平达到自我平衡预算、自我管理事物的水平”的地区设立行政机构。1932 165438+10月20日洛美成立。当时的城市不是由民选市长管理,而是由殖民区总督兼任市长,称为“市长”。洛美的首任市长是让·雅克(1930)。市长由镇委员会协助工作。委员会的成员不是选举产生的,而是任命的。成员有8名,4名法国人和4名多哥人。从此,在15期间,市政府设在埃尔德尔下行楼(司法部现所在地)。1933 65438+10月3日,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尽管面临经济危机,委员会还是制定了预算政策来治理这个拥有14000人口、25公里道路和40名警察的城市。
1959,11年10月,多哥人民恢复了在洛美的自治,新的制度给洛美的行政管理带来了活力。从1932到1959,洛美一共经历了33位市长,其中22位是法国人(1933 ~ 1959)。此后,多哥接替法国人管理洛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