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 *进行了几次土地改革。他们是什么时候?

在中国近代史上,土地改革进行了三次,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斗争时期(1950)。

一、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

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二、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

中国* * *生产党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并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纲要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国实行了依靠贫农,团结中农,逐步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奋斗时期(1950)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土地所有制。为了减少阻力,孤立和分化地主阶级,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农村经济的发展,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

扩展数据:

含义:

1,减少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团结地主抗日。

2.这项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革命和生产热情。为了捍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胜利的可靠保证。

3.1952年底,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到了土地。广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政治上经济上翻身;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生产和国家工业化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参考资料:

土地改革-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