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春县就属于那个城市。

永春县属于福建省泉州市管辖的县级行政区域。

截止5438年6月+2065年2月,永春县辖桃城、下洋、澎湖、五里界、秀山、湖阳、宜都、坑仔口、玉斗、金斗、大埔、五峰、石鼓、东平、东关、桂阳、苏坑、仙家650。

县人民政府驻桃城镇,距泉州市中心54公里。

扩展数据

历史的发展

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属七闽及闽越之地,秦朝(公元前2265438年+公元前0-207年)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汉朝丁原五年(公元前112),闽越被弃。

汉元元年(公元前110年)迁民至江淮,地属会稽郡。东汉建安(196开始)属后关郡。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建安郡,增东安郡,属东安郡。

西晋太康三年(282),分析建安县位于晋安县,东安县改为晋安县。

南北朝时,宋四年(468),晋安县改为金平县。

齐(479-502)复为晋安郡。在监狱(502-519)中,分析到陈(557-589)为止,晋安郡一直位于南安郡。

永春古称“桃源”。隋朝黄凯九年(589),据分析,南安县西北乡位于石鼓镇陶畅村。南安县改为县,桃林场设在其西北乡,隶属南安县。

唐武德元年(618),安俊重修为建州,五年(622),建州、南安郡设在丰州,隶属丰州南安郡。

唐朝贞观元年(627年),丰州并入泉州(今福州),属岭南路泉州南安郡。

唐思圣元年(684年),全州的南安、莆田、陇西三地划归吴荣府,属岭南路吴荣府南安县。

唐景云二年(711),泉州改福建,吴荣为泉州(今泉州),隶属福建大都督泉州南安县。至五代唐末长兴三年(932),均属南安郡。

晚唐长兴四年(933年),闽王燕军称帝,因多水会从桃溪流出,故名桃园,圣桃林场为桃园县,属泉州。

晋末天府三年(938,民同文三年),因与湖南桃源县同名,因草木茂盛,四季如春,改称永春县,归上长堡(今陶畅村)管辖,桃源县改为永春县。后汉甘祐二年(949),南唐泉州升为清源军,永春属清源军,直至后周(951-960)。宋属福建泉州道。元代属福建泉州路。

宋开宝二年(969),迁大鹏山南址。隶属清原军、平海军、泉州、泉州路、泉州府。

明朝洪武元年(1368),属福建泉州府。

清雍正十二年(1734),福建巡抚郝玉林请求准许将永春县提升为永春郡,隶属德化县、大田县,直属福建外交部。

民国二年(1913),废府州仍为永春郡,属厦门道。民国16年设立行政督察区,隶属福建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9月9日,永春县被定为福建省第五个行政督察区。

1950至3月14,属泉州行政督察办。自18,隶属福建省人民政府锦江区专员办。

从1955到3月12,属于福建晋江地区。

1971自17年6月起,属锦江区行政公署。?

6月1985起,晋江地区改为泉州(原泉州改为鲤城区),隶属福建省泉州市。?

2065438+2009年3月6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区分县名单(第一批),永春县名列其中。

泉州市人民政府-基本概况

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按行政区划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