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教堂中的等级制度
公元313年,罗马奴隶帝国皇帝君士坦丁颁布《米兰敕令》,宣布基督教为法定宗教,成为罗马的官方宗教。从此,基督教开始占据西方文化的主导地位,成为一个伟大的跨民族宗教,深刻影响了西方文化的二元裂变。这种权力与中世纪西欧特殊的政治形势密切相关。本文主要阐述了中世纪西欧教会权力体系形成的历史轨迹。
1,中世纪以前:教会的组织基础。
起初,基督教会只是一个信仰耶稣是弥赛亚的人的自由集会。虽然教会是自发和自由的,但它在内部形成了强大的组织和纪律。“米兰法令”使基督教获得了合法地位。随着罗马帝国的基督教化,教会模仿罗马帝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教会组织。教会开始与帝国合并,教会从民间组织变成了官方组织,不再是纯粹的宗教组织,还掌握了额外的权力和法律手段。教会以精神力量支持政府,政府以世俗力量支持教会。然而,在罗马帝国的控制下,教会与帝国政府之间远未达到平衡。实际上,教会只是帝国中主管宗教事务的一个部门,皇帝对教会事务享有最高权力。
在罗马帝国时期,基督教会模仿帝国的中央集权制度,形成了系统的组织和教学等级制度。西方的罗马教会和大主教取得了优于东方其他大主教的地位。西方教会只有一个大主教,这使得罗马教会成为西方教会的天然领袖。罗马历任大主教都坚持要求教会独立和宗教权力至上,但在当时都无法实现。随着西罗马帝国在476年的灭亡,事情有了新的转机。
1,西欧中世纪早期:罗马教会的政治文化优势。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处于日耳曼蛮族的军事和政治影响之下。在罗马行政撤退或失去控制的地区,教会代表着罗马帝国和基督教的光荣传统,屹立在日耳曼人入侵造成的废墟上,仿佛是野蛮人无法摧毁的永恒之城。在西罗马帝国解体后的混乱时代,这一时期世俗权力的失败使得主教成为城市或地方的天然领袖,不仅是精神领袖,也是政治领袖。他们是地方统治者、法官和保护者,接管了很多世俗权力无力掌管的世俗事务。教会已经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孤儿、寡妇等)的保护者。)并承担了组织社会慈善事业、修建和托管医院和学校的责任。罗马教会在其周围聚集了罗马帝国的遗民,大大提高了他的威望。
罗马帝国的遗民紧密团结在以教廷为代表的西方教会周围,使得统治着西欧南部罗马帝国腹地的日耳曼诸王国趋于衰落甚至灭亡。只有在相对偏远落后的高卢东北建立的法兰克王国越来越强大,最终成为西欧的主宰。法兰克人意识到他们的统治和扩张需要教廷的支持,因此开始了西方君主和罗马教会的联盟。西方国家是不文明半野蛮的,代表古老文明传统的教会和祭司在面对野蛮国家时有一种智力和文化上的优势,而罗马教会是他们的精神导师。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虽然理论上,罗马教会仍然在君士坦丁堡向东罗马皇帝投降。然而距离很远,罗马大主教和皇帝在教义问题上的冲突拉开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从此东罗马永远失去了对意大利的控制,罗马教会实际上摆脱了政治统治者。
2、5-10世纪:西方君主与罗马教会的联盟。
自从日耳曼蛮族入侵西罗马帝国后,梵蒂冈开始积极向日耳曼民族渗透。496年,法兰克人在日耳曼民族中第一次接受了罗马天主教。法兰克人是最强大的日耳曼民族。到了6世纪中叶,他们将高卢全境名义上转为罗马天主教会。后来查理曼在772-803年发动了一系列战争,迫使撒克逊人加入天主教会,从而将基督教扩展到易北河,教皇确立了在西方的最高地位。公元800年,教皇利奥三世在圣彼得教堂为查理大帝加冕,查理大帝被尊称为“奥古斯都”和“罗马皇帝”,表明罗马教会在政治上从东罗马帝国的体系中解放出来,与西方君主结盟。962年,教皇为德国皇帝奥托一世举行的加冕典礼也表明了这一点。自此,西欧形成了只有通过给教皇或主教涂油才能获得政治合法性的传统。
查理武力传教的同时,教皇也积极游说传教工作。西方扩大教皇权力最有力的人物是教皇格里高利大帝。教皇非常有才华。因为领导了反抗伦巴第入侵的斗争,保卫了罗马,他成为了当时意大利最有权势的人。他派遣主教到高卢和英格兰,与法兰克宫廷建立联系,并使英格兰皈依罗马教会。他还使伦巴第和西班牙放弃阿里乌斯教派,采用罗马天主教。在他之前,虽然教皇的地位受到尊重,但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外没有实际管辖权。他使西部的日耳曼诸王国臣服于天主教会,同时将教皇的权力扩展到西欧大部分地区。他的权威得到了西方所有祭司的认可,从而将西方教会统一在教皇的旗帜下。
中世纪西欧封建化时期,主教从各国世俗君主国手中得到分封土地,成为教会贵族,世俗君主国支持教会。614年,莫洛文王朝颁布敕令,承认世俗和教会大贵族在土地上获得行政和司法权。德国皇帝奥托一世被加冕为皇后,将大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行政权、司法权交给教会,被称为“奥托特权”;并分别任命其亲属为科隆、美因茨、特里尔的大主教,以加强对教会的笼络和控制。他继续向东扩张。968年,他将位于易北河的马格德堡改为大主教区,赋予大主教控制整个德国东北的权力。然后,七个新的主教区成立,包括奥尔登堡,哈费尔贝格,勃兰登堡,梅茨堡,蔡茨,迈森和布拉格。教会也被纳入了封建封爵和效忠的网络,教会和世俗统治者融合成为相互依存的封建势力的代表。
所以在封建制度下,很多主教也是封建主。他们行使两种权力,即来自主教地位的宗教权力和来自领主地位的世俗权力。但现实中很难区分教皇和主教的影响哪个是封建宗主的影响,哪个是精神权威的影响,两者是混杂的。
3.8世纪中叶以后,教皇国的建立使宗教权力获得了稳定的政治中心和基础。
8世纪中叶,掌管法兰克实权的宫廷大臣皮聘想废除莫罗王朝,自己当国王。为此,他需要教皇的道义支持,罗马人受到伦巴第人入侵的威胁。教皇不能再指望东罗马帝国皇帝的保护,所以他号召法兰克人来拯救他。就这样,双方因为彼此需要而走到了一起。教皇承认了皮聘的王位继承权,教会为他举行了涂油礼(751)。然后,教皇斯蒂芬二世亲自去会见了管道,并在754年,管道被加冕和涂油。皮聘出兵意大利,打败伦巴第,把拉韦纳等一块土地送给教皇。756年,一个独立的教皇国诞生了。
教皇国的诞生奠定了教皇的权力基础。对于西方历史的发展,天主教从此有了独立的政治实体,西方基督教世界有了稳定的基础和权力中心。事实证明,教皇权力中心与各国政府在空间上的距离对于保持其独立性是非常必要的。在11世纪的任命权之争之前,各国主教都被各自的王公所控制,纳入封建网络,但教皇在空间上有一个有形的、相对独立的政治中心。
东西方教会的差异由来已久,裂痕不断扩大。9世纪,他们互相驱逐。1054年,东西方教会完全分裂,而西方只有一个高级主教,即罗马主教,这也帮助其形成了以教皇为中心的统一。
4.9世纪以后,君权的衰落和教会自治权的获得。
历史发展表明,当西方产生强大的统一帝国,如查理曼帝国、奥托帝国时,必然会对罗马教会进行政治控制。但在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尤其是9世纪以后,各国封建领主一分为二,君权衰落,这是教会实现其独立要求的难得机遇。
卡诺莎事件是教皇权威显著上升、世俗王权衰落的重要标志之一。教皇格里高利七世(1073-1085),在加强天主教会中央集权统治的过程中,最终与当时西欧世俗王权强大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发生了尖锐的冲突。格里高利七世公开宣称“教皇有权废黜皇帝”“教皇有权解除人民对邪恶统治者的效忠誓言”,并于1075年发布通告,禁止世俗国王和领主任命神职人员。1076年,刚刚镇压了萨克森农民起义和贵族叛乱的亨利四世召集帝国内忠于皇帝的主教们召开宗教会议,宣布废黜格里高利七世,认为这样就够了。然而,格雷戈里却针锋相对,在拉特兰召开宗教会议,宣布破门之法,将亨利四世逐出教门,废黜他的王位,解除臣民的效忠誓约。接着,德国的一些封建领主以教皇的敕令为借口,立即否定了亨利四世的皇帝权力,酝酿了又一次叛乱。在国内领主的统治下,亨利四世不得不向格里高利七世屈服。1077,65438+10月,他去了意大利北部的卡诺沙城堡,在城门口站了三天,请求驻守城堡的教皇宽恕。就这样,他被原谅了。因此,卡诺莎事件是教皇权威显著上升、世俗王权趋于衰落的重要标志之一。在等级制度的基础上,教皇为西欧的天主教会形成了严格的国际体系,这使他比王权更有优势。
1075 -1122年“教皇革命”(任命权之争)标志着政教二元制的正式形成。直到任命权冲突之前,主教任命中的基本原则是:教区的牧师由人民选举产生;大主教同意了;君主批准了。这些因素都不可忽视,但这些因素远非平衡。主教兼具精神和世俗两种角色,主教的世俗角色对帝国越来越重要。主教和住持不仅是教会的支柱,也是帝国的支柱。从帝国的需要出发,皇帝认为有必要控制这些职位的选拔,形成对王室的忠诚,尤其愿意由在皇家教会任职的牧师来担任。
教皇希望各国主教脱离王权的束缚,投身于教会的利益,避免日益世俗化导致的教会的堕落和组织的瓦解。此前,地方教会和主教受到世俗皇帝的限制,受领主管辖。通过任命权之争,确立了教皇对各国教会的最高管辖权,西方基督教牧师守护在教皇周围。1059年,在罗马召开的一次宗教会议上,宣布教皇由红衣主教选举产生,从而排除了皇帝和罗马贵族对教皇职位的控制。根据1122的《蠕虫宗教协定》,皇帝保证德国主教和住持按教会规定自由选举,他只来选举,介入有争议的场合。皇帝也放弃了授予他们象征宗教权力的戒指和权杖的权力,而教皇则承认了皇帝的世俗任命权,也就是用国王的水碰了hierophant,表明他授予了他们领地内的世俗权力,包括封建财产权、司法权和世俗管理权。
教会是最法人化的实体,是否拥有选举和任命各级领导人的自主权是衡量教会与国家分化程度的关键标准。经过长期的发展,特别是教皇革命的作用,教会形成了高度组织化和高度集权的权力体系。在教皇的领导下,僧侣在欧洲第一次成为跨地方、跨部落、跨封地、跨国的阶层,实现了政治与法律的统一。
在中世纪,教会成为最大和最富有的王国。他想管理大量的财产,向所有居民征收什一税,这给了他很大的经济权力。由于拥有独立的经济资源,教会实现了经济自治。在政治上,一方面,神职人员凭借其知识优势,以个人身份广泛参政,在各种王室和贵族宫廷中担任官员和顾问。另一方面,因为他们是社会上最有实力、最有组织的利益集团,可以整体介入世俗政治。在中世纪晚期各国建立的等级议会中,牧师因为是第一级而成为议会中最有影响力的部分。在中世纪,没有牧师和教会的合作和干预,谁也无法管理国家。
由此,中世纪西欧的基督教(天主教)社会呈现出一种独特的政教分离、独立制衡的二元政治结构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在一个统一的社会中,教会和世俗政府是二元分裂的。从一个角度看,是国家,皇帝或国王统治两种人,即主教和普通教士、贵族和普通臣民,但世俗权力对教士的统治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它也是教会,由教皇领导,即由各国主教和其他神父组成的神职人员,以及其他俗人,包括皇帝(国王)、贵族和平民。神职人员团体是严格按照教阶原则组织起来的,并取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精神权利与世俗权利、宗教权利与王权已经分化,它们之间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交叉、相互独立、相互竞争、相互制衡、相互制约的关系。
在西欧中世纪,教会不仅确立了规定、解释和宣讲教义的权利和主持信徒宗教生活的神圣权威等公认的纯粹宗教事务的基本权利,而且成为“照耀西欧各民族的灯塔”。教会还形成了教会法、教会法庭、牧师和教皇自由选举制度等独立的自治权利,成为世俗国家中的国家、国外的国家和国家之上的国家。教会还以宗教的名义,向世俗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扩张渗透,形成了庞大的教会权力体系网络,与各国封建领主共同构成了西欧封建社会的* * *同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