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高考制度改了几次?有什么区别?

截至2019年底,共有五项高考改革,具体如下:

1,2000-2001年:实行“3+小综合”模式。

在“3+2”模式(1994 -1999)的基础上,2000年,江苏高考变为“3+小综合”。“3”是指所有考生都要考语文、数学、英语。“小综合”是文科生考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生考物理、化学、生物,三科1试卷。文理分科还是实行的。

2.2002年:“3+综合”模式。

“3+综合”模式仅在江苏实行了1年。所谓“综合”,除了语文、数学、英语,还要求考生做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科的综合试卷。

3.2003-2007:“3+1+1”模式。

该模式在保留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必修科目的前提下,其他两门由考生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课程中自由选择,其中“1”为高校指定的选修科目,其他“1”可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这种模式打破了文理分科,学生可以跨越文理界限选择考试科目。

4.2008-2065 438+08:“3+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

这种始于2005年秋季的高考模式,“3”指的是语文、数学、外语统考。语文、数学有附加题,“学业水平测试”由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七个科目组成。

其中,必考科目2门(物理、历史),必考科目5门,成绩分级。“综合素质评价”包括综合素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沟通合作、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5.2019采用“3+1+2”的模式。

新高考模式下,总分设为750。考试采用“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个选考科目中选择的1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个选考科目中选择的两个科目。

根据日程安排,江苏省从2018年开始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开始,到2021年普通高考正式实施。

扩展数据

改革背景: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础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江苏省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八个省市之一,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改革计划:

总分提高到750分,采用“3+1+2”的模式。

新高考模式下,总分设为750。考试采用“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个选考科目中选择的1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个选考科目中选择的两个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各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30分。三门选考科目各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分数计入总分;其余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成绩计入总分。对于学生选择的选修考试科目,所选科目的合格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从2018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考成绩是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其成绩计入统一高考总成绩。

资格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1个月,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学生可在高二第一学期期末首次参加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七门选考;高三第一学期期末,学生可以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及以上七科的资格考试。

选考每年1次,安排在6月份,与统一高考科目同期进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合格考试成绩呈现为“合格”和“不合格”,选考成绩呈现为分数。

参考资料:

人民网-江苏高考政策变化的大轨迹本世纪四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江苏高考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