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康熙囚禁了七年。和硕可春长公主做错了什么?

和硕可春长公主,清朝唐太宗的第十四个女儿,出生于皇太极的蒙古察哈尔部的齐磊家族的普通公主。楚昊公主和主人,鹿山公爵中建宁公主的原型。

1653年,她嫁给了吴三桂的儿子,吴王。1859名为和硕建宁长公主,后改为和硕可春长公主。她结婚的时候才13岁。

虽然这是一桩政治婚姻,但和吴非常相爱,不久他们生下了两个儿子。随后的时间里,吴升官,荣立三等功,加少保、太皇太子十四年,加少府、太皇太子。

直到1673,吴在滇反清,以复明为由挑起“三藩之乱”。从那以后,建宁公主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丈夫吴和他的儿子被捕入狱。1674年4月13日,康熙皇帝下令在京城绞死吴和他的儿子吴士林。清廷的这一举动给了吴三桂致命的一击,建宁公主听说儿子熊英、孙士林被处死时才34岁。1861年,建宁公主长子吴世璠自杀,云南平定。心碎的建宁公主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没有再结婚。

历史上真正的并没有嫁给幸福地生活,而是为守寡了30年。康熙四十三年(1704),皇帝的第十四个女儿建宁公主在经历了30年的悲惨生活后,于63岁去世。

和硕可春长公主死后,康熙皇帝简单地举行了葬礼,然后将她火化。值得一提的是,康熙皇帝登基后,下令废除清朝皇室原有的“火葬”习俗,改为“土葬”。然而,和硕可春长公主死后,他仍然被康熙帝火化,最后葬在长公主墓。

和硕但纯长公主没做错什么,错的是他出身皇族,对政治婚姻毫无抵抗力。享受皇族带来的荣华富贵,也要承受皇族带来的酸甜苦辣和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