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物典故的由来
“尤物”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召公二十八年。原文如下:
当初,向叔想嫁给的家族,他的母亲想嫁给他一方。项叔道:“我妈富贵鲜,我罚我叔。”他的母亲说:“紫菱的妻子杀了三个丈夫,一个绅士和一个儿子,但一个国家和两个女人死了。没有惩罚吗?听说:‘美必有恶’,是尧舜之子,郑牧之妾,荀子之妹。子浣熊死得早,没有皇后,钟又美,必是大败。以前还有一个女儿,黑黑的,很漂亮,叫宣的老婆。乐对之后取之,生博印,有真心,贪而不窘,怒而不定,谓之印。穷则灭之,不可祭之。而三代之死,共子之废,皆事也。女人为什么要做?老公有尤物,就足以让人动容。如果不道德,那将是一场灾难。”大叔不敢拿。
这段话的大意是:晋国大夫项叔要娶、、所生的女儿为妻,其母要他娶亲信之女。为了说服淑香,她妈妈说:“一个丈夫有一个漂亮的对象,足以打动人心。如果不道德,就会有灾难。”虽然项叔叔被他母亲的话吓坏了,但他后来在平叔叔的鼓动下嫁到了家。
这里“尤物”一词所表达的意思一般是指“特别漂亮的女人”,接近于大多数词典对这个词的解释。根据这个典故,有人认为“尤物”一词应该有“灾难”的含义,即男人的命运乃至历史会因为美女对男人的影响而改变,所有这类事件都会将“原罪”置于“尤物”之上。
唐代诗人元稹的《莺莺传》中,对“尤物”一词的解释更为详细。张生在起兵之初抛弃崔莺莺后,为了良心的安宁,讲了一个大道理,其中的关键词是“尤物”:“尤物是上天注定的。你不妖魔化她,她就会被别人妖魔化。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崔氏的儿子,有钱撒娇,不为云,不为雨,只为饺子。昔幽香之阴,隐居之周,据国百万,其势甚厚。但是一个女人被打败了,被别人打败了,被人屠杀了身体,至今被世人耻笑。给予美德不足以战胜邪恶,而是要有耐心。”
这段话的意思是:任何美好的东西,不伤害自己,就会伤害别人。如果崔莺莺嫁给一个有钱人,我不知道她能改变多少,不是为了云,不是为了雨,而是为了饺子。从前,殷和,据《万国公报》记载,都很强大,但一个女人使他们亡国,落得个悲惨的下场,成了全世界的笑柄。我的美德不足以超越优步,但我不得不忍受并和她分手。
可见,在古人眼中,唯一能与“尤物”抗衡,并能驾驭“尤物”的,就是崇高的美德。认为自己德行不足的人,比如张生,应该尽早远离“尤物”,否则就会与人疏远,落得个不好的下场,甚至亡国灭族。“尤物”是如此的可怕和强大,以至于古人在谈论它的时候,往往是贬义的,女孩变成了恶魔。
值得注意的是,“尤物”有时也指舶来品。陆游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我一生见过三个美人:王家韩干,副家薛季孝和这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