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医院的历史沿革

乐清医院成立后,由于经费不足,医院租用了向雪乐城镇的涂氏宗祠作为医院。

民国二十年(1931)春,刚从欧洲归来的鲁博士,受其父洪先生之托,将父亲六十大寿时亲友所赠的全部礼品和祖屋红石林牧场的一部分,作为建造新居的地基。公众慷慨解囊。民国二十四年(1935)下半年,建起二层医馆,院内从屠氏宗祠迁入新居。至此,乐清医院已初具规模。34年5月(1945),省卫生厅指示各县建立公立医院。同年下半年,乐清县第一届参议院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建公立医院扶危济困》的政治提案,并上报省卫生厅。次年,65438+2月65438+4月,省卫生厅批复上述建议,同意乐清县建立公立医院。

36年年底(1947),公立医院的编制基本就绪。次年1月2日诊所正式开业。1949年5月,乐清县解放。同年6月,县民主政府派于耀娥带工作组验收公立医院,仍命名为乐清县公立医院,于耀娥任负责人。原乐清县卫生院同时撤销。

1950年5月更名为乐清县人民政府卫生院。

1956年5月,卫生防疫单位按照上级统一规定,划出一个县防疫站,卫生院更名为乐清县人民医院。1969年7月,乐清县革委会决定将乐清县人民医院和乐清县防疫站合并为一个单位,命名为乐清县人民防治医院。

1970 10,乐清县革委会决定将乐清县防疫站从乐清县人民医院中分离出来,成立乐清县卫生防疫站。

1972年7月,恢复原名,仍称乐清县人民医院。

1974 65438+2月,更名为乐清县人民医院革命委员会。

1979年5月,革委会撤销,更名为乐清县人民医院。1993 12,乐清县撤县设市,乐清县人民医院更名为乐清市人民医院,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