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哪些宣言,比如日内瓦宣言?

林肯《解放黑奴宣言》1863年1月1,在任何一个州,或在一个州的指定区域内,当地人民仍在抵抗美国,为人类占有而做奴隶的人,在当时及以后应该永远自由;民众国政府的行政部门,包括海军和陆军当局,将承认和保障这些人的自由,当他们或其中任何人为争取自由而努力时,不会采取任何行动压制他们。

1月1日,政府行政部门会以公告的方式宣布,那些州或那些州的那些地区的人民当时正在抗美,如果有的话;在那一天,当任何一个州或其人民参加由大多数合法选民选出的代表组成的美国国会,并且没有相反的有力证据时,事实是该州及其人民没有抵抗美国的确凿证据。

所以现在我,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以在武装反抗美国政府当局期间被授权为美国海军和陆军总司令的权限,作为镇压上述叛乱的适当和必要的战略措施,于1863,1年1月,自上述第一次提及之日起整整一百天,根据这一目的,我公开宣布美国的反对者为下列各州和一些州。

阿肯色州、得克萨斯州、路易斯安那州(除圣伯纳德、普拉克明、杰斐逊、圣约翰、圣查尔斯、圣詹姆斯、阿森松岛、阿森松岛、德里邦、拉瓦什、圣马利、圣马丁和奥尔良外),包括新奥尔良)、密西西比州、阿拉巴马州、佛罗里达州、佐治亚州、南卡罗来纳州、北卡罗来纳州和弗吉尼亚州(除西弗吉尼亚州的48个县和伯克利、阿孔马克、北安普敦、伊丽莎白、约克、安公诸和诺福克等县,包括诺福克和朴茨茅斯),这些被排除在外的地区仍暂时维持本公告。

为了上述目的,我利用我的职权正式下令并宣布,所有在上述各州和上述某些州的地区为奴隶的人,现在和永远都将获得自由;美国政府,包括海军和陆军当局,将承认并维护上述人员的自由。

我现在命令这些被宣布自由的人不要违反法律,除非有必要自卫;我建议他们应该尽可能地为合理的薪水而忠诚地工作。

我进一步声明,在适当的条件下,这些人可以参加美国的军事工作,驻扎在炮台、陈堤、警备区等地区,在各种军舰上服役。

我真诚地认为,这一举动是正义之举,符合宪法的规定,也是根据军事需要。我祈求人类的审慎判断和全能上帝的恩典。我在此签名并加盖美国国玺,以资证明。

华盛顿特区,1月1863,1,美国独立87周年。

拿破仑的《人权宣言》对路易十六召开的三级会议不满。人们愤怒了,组成了国民议会,提出了制定宪法的要求。但路易十六强行解散议会,调集大量军队在巴黎附近集结。人民推翻了国王,开始用新的理想设计国家的方向。代表们认为,忽视、遗忘或藐视人权是公共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因此他们决定在一份庄严的宣言中阐明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以便这份宣言能够经常呈现给所有社会成员,并使他们不断思考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立法权的决议和行政权的决定可以随时与整个政治机构的目标相比较,从而得到它们更多的尊重;以便将来公民基于简单和无可争议的原则的要求能够确保宪法的维护和所有人的幸福。

因此,国民议会确认了上帝面前和上帝保护下的十七项权利,并庄严宣布:

第一条就权利而言,人人生而自由平等。只有在公共使用中,社会差异才能表现出来。

第二条任何政治组合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的自然的、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第三条整个主权的来源主要在于人民。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行使主权未明确授予的权力。

第四条自由是指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的权利。因此,每个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有通过确保社会其他成员能够享有同样的权利来加以限制。这种限制只能由法律规定。

第五条法律仅有权禁止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不禁止的行为不得妨碍,不得强迫任何人从事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法津是公共意志的表达。该国所有公民都有权亲自或通过其代表参与制定法律。法律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不管是保护还是惩罚他们。所有的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所以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平等地担任所有的官职、公职和职位,除了德行和才能的差别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差别。

第七条除非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任何人不得被指控、逮捕或拘留。任何提议、发布、执行或导致执行任意命令的人将受到惩罚;但是,被依法传唤或者拘留的公民应当立即服从;反抗构成犯罪。

第八条法律应当只规定确有必要和明显不可缺少的处罚,除依照违法前已经制定和颁布并依法实施的法律外,不得处罚任何人。

第九条在宣告任何人有罪之前,都应当假定他是无罪的。即使他认为必须逮捕,但各种拘留他人身不必要的残忍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第十条只要发表意见不扰乱法律规定的公共秩序,任何人不得因其意见而受到干涉,即使是宗教意见。

第十一条表达思想和观点的自由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所以,每个公民都有言论、写作、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他要为滥用这种自由负责。

第12条保护人权需要武装部队;因此,这种权力是为了所有人的利益而设立的,而不是为了这种权力的受让人的个人利益。

第十三为了维持武装力量和行政开支,公共税收变得必不可少;税收应该根据所有公民的能力平均分配。

第十四条所有公民均有权亲自或由其代表确定征税的必要性,自由承认和关注其用途,决定税额、税率、对象、征收方式和期限。

第十五条社会有权要求政府官员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权利得不到保障,三权分立得不到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第十七条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财产,除非为法律承认的公共需要所明确需要,并在公平和事先补偿的条件下。[编辑本段]《世界人权宣言》的历史意义、特点和局限性

1948是联合国人权史上极其重要的一年,联合国制定了《世界人权宣言》。作为一份宣言性文件,宣言本身起初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是需要一套明确的、可执行的国际文件来实施。在通过后的几十年里,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现在,《宣言》的效力已经远远超出了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或其他宣言,以至于许多国际律师认为《宣言》是为联合国会员国规定法律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联合国人权公约,特别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其他人权和刑事司法文件,基本上都采纳了《宣言》大多数条款中具体规定的关于个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条款,从而使《宣言》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制定《世界人权宣言》的构想,源于对日本和德国在二战中种种行为的反思。出于同样的动机,该宣言附有《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虽然有人权法来规范战争状态下军队的行为,但第二次世界大战表明,这样的法律制度是不够的,国际社会迫切需要保护所有国家和和平时期的人民,但也需要为人民提供跨境和战时保护。

根据宪章精神,由当时的罗斯福夫人担任主席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负责起草宣言,并于194812 10获得联合国大会48个会员国通过。《宪章》中规定的全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体现在《宣言》中。宣言包括1个序言段落和30个条款。序言描述了做出这一宣言的必要性,其中有三点值得注意:1)人的尊严和平等权利是与生俱来的;2)宣言确认人民有抵抗的习惯权利;3)人权是人民和国家共同的实现标准。

《宣言》的关键部分可以分为三组:第一组是人权的哲学基础,体现在《宣言》第1条,即:“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第二组阐述人权的一般原则,包括:不歧视原则(第2条);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够得到充分实现(第28条,第65-438段+0);每个人都对社会负有义务,当人们行使其权利和自由时,他们只受法律确定的限制(第28条第2款)。第三组是包含实质性权利的条款(第3条至第27条)。《宣言》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第3至265-438+0条)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第22至27条)。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成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主要渊源。

《世界人权宣言》本身不具有强制性,但它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宣言,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一是因为它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和支持;第二,其内容已被联合国制定的其他人权公约,特别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采纳,因而具有可执行性。让我们讨论一下《世界人权宣言》的历史意义、特点和局限性。

《宣言》是一份划时代的人权文件,其深远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宣言》在解释《联合国宪章》人权条款方面具有权威性的指导作用。由于《联合国宪章》没有规定具体的人权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宣言》填补了这一空白,《宣言》具体阐述了《宪章》规定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内涵。2)《宣言》是第一个在国际领域系统提出保护和尊重人权具体内容的国际文件,具有开创性意义。宣言首次规定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还提出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人权思想和原则,如承认人权是维护和平的基础;人权应该受到法治的保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国际环境是实现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障,等等。3)作为国际人权法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宣言》是许多人权文件的理论或思想基础。《宣言》成为联合国系统国际人权立法的基础。从国际人权立法和实践的发展来看,《宣言》作为国际人权共同标准的主要组成部分,已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1966两个人权国际公约是以宣言为依据的,是宣言的法律化;联合国制定的其他人权公约基本上都是对《宣言》的继承、延伸和发展。此外,《宣言》还对一些区域性人权公约的制定产生了重大影响,如《美洲人权公约》、《欧洲人权公约》和《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宣言》还直接影响了一些国家国内宪法的制定。

宣言有三个特点:1)权利主体的普遍性、平等性和非歧视性。《宣言》规定的人权是超越阶级、民族、种族和性别差异的基本权利,是世界各国人民平等享有的权利。2)权力内容的抽象。《宣言》的微妙之处在于,它只是抽象地谈论人权,而回避每项人权的具体含义和特点以及权利得以实现的社会条件。3)宣言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为了使宣言能够被各国人民和政府广泛接受,宣言在技术上采用了上述和抽象的方法,使得宣言的内容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双重人权标准甚至多重人权标准的出现。

《宣言》对世界人权发展的巨大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但其历史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宣言》的目的是试图为全世界建立共同的人权标准。但由于宣言是当时东西方激烈斗争的产物,从一开始就被打上了强权政治的烙印,这也为日后的国际人权斗争埋下了伏笔。其次,宣言的主要内容反映了西方国家的人权观念,或者说意识形态。因为截至《宣言》制定之时,占主导地位的人权思想和理论根植于西方国家的世界观、社会历史观和价值观,《宣言》的倡导者和起草者主要来自西方国家。因此,尽管宣言为了获得广泛接受而使用了极其抽象的语言,但仍然不可避免地打上了西方意识形态的烙印,不符合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要求。此外,宣言只将人权视为个人权利,而忽视和回避集体人权,这显然不符合整个人类社会的现实,或者说不符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现实。二战后,国际社会人权实践的一个特点是强调和保护集体人权,承认民族自决权、发展权、和平与安全权、环境权为人权就是这一特点的显著证明。

尽管存在上述不足,但《宣言》是第一个国际人权文件,它以抽象的人道主义形式反映了世界人民反对战争、要求和平、反对殖民主义、争取人权、发展经济、政治、文化、改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强烈愿望。而且其局限性和不足之处也通过后来的国际人权文书不断得到克服和弥补,因此《宣言》至今仍是世界人民推动国际人权运动、改善世界人权状况的经典文件。

在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出于对人类民意的尊重,必须打破与另一个民族的政治联系,接受世界各国之间独立平等的地位时,就必须宣布他们不得不独立的理由。

我们认为下列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护这些权利,人类在其中建立了政府,而政府的合法权力是在被统治者的同意下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有破坏性时,人民有权改变或废除它,以便建立一个新政府;它所依据的原则和它组织权力的方式使人们认为只有这样他们的安全和幸福才是最有可能的。为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不应因次要和短期的原因而改变。以往的一切经验也表明,人类宁愿忍受任何苦难,只要是可以忍受的,也无意为了自己的权益而废除自己早已习惯的政府。然而,当一系列为追求同一目标而滥用权力和敲诈勒索的行为证明政府试图将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和义务推翻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这就是这些殖民地过去辞职的情况,也是他们现在不得不改变以前的政府制度的原因。今天的大不列颠国王的历史是一部连续的不公正和篡夺的历史。这些暴行的唯一目的是在这些国家建立专制暴政。为了证明真相,向正义的世界宣布以下事实——

他拒绝批准对公众利益最为有益和必要的法律。

他禁止他的州长批准紧急和极其必要的法律,或暂时搁置,等待他的同意;而这些法律一旦被束之高阁,他就完全无视了。

他拒绝批准其他方便广大地区人民的法律,除非那些人愿意放弃他们在立法机关的代表权;但是这种权利对他们来说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只有暴君才惧怕这种权利。

他把各州的立法机构召集到一个远离他们档案馆的不寻常的、不方便的地方开会,唯一的目的就是让他们疲惫不堪,不得不服从他的意志。

他多次解散州议会,因为他们以无畏的毅力反对他侵犯人民的权利。

解散州议会后,他长期拒绝选举新议会;但是立法权不能废除,所以这个权力还是由老百姓来行使。事实上,这些国家仍然处于危险的境地,既遭受外国侵略,又担心内乱。

他尽力抑制美国人口的增长;为此,他阻止通过外国人入籍法,拒绝批准其他鼓励外国人移居美国的法律,并改善分配新土地的条件。

他拒绝批准建立司法权的法律,从而阻碍了司法工作的实施。

他把法官的任期、薪金和报酬置于自己的意志之下。

他建立了新的政府办公室,派出大量官员,骚扰我们的人民,耗尽人民的必要生活物资。

他未经我们的立法机关同意,在和平时期在我们中间维持一支常备军。

他试图使军队独立于民政之外。

他与一些人勾结,把我们置于一个不适合我们的制度、不被我们的法律承认的管辖之下;他还批准了那些人炮制的各种假票据,以达到以下目的:

在我们中间驻扎大量武装力量;

用虚假的审判来掩盖他们,这样他们就可以杀害我们各州的居民而仍然逍遥法外;

切断我们与世界其他地方的贸易;

未经我们同意对我们征税;

在许多情况下,我们被剥夺了陪审团制度的权益;

罗志指责我们把我们押解到海外受审;

在邻近的一个省废除英国的自由主义法律制度,在那里建立专制政府,并扩大该省的边界,企图把该省既变成一个模式,又变成一个得心应手的工具,从而进一步把同样的极权主义统治推广到这里的殖民地;

取消我们的宪章,废除我们最珍贵的法律,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各州政府的形式;

中止我们自己的立法机关行使其权力,并声称他们有权在所有问题上为我们制定法律。

他宣布我们不再受他的保护,与我们作战,从而放弃了这里的政务。

他掠夺我们的水域,蹂躏我们的沿海地区,烧毁我们的城镇,毁坏我们人民的生活。

此时,他正在运送大量外国雇佣兵,完成屠杀、破坏和猖獗的活动。这种活动早已开始,其残忍和卑鄙即使在最野蛮的时代也很难找到先例。他完全不配做一个文明国家的元首。

他在公海上俘虏我们的同胞,强迫他们拿起武器反对他们的国家,成为刽子手去杀害他们的亲友,或者死在他们的亲友手中。

他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竭力挑动那些无情、未开化的印第安人屠杀、掠夺我们边疆的居民;众所周知,印度人的战斗准则是,男女老少一律格杀勿论。

在这些压迫的每一个阶段,我们都用最谦卑的话语要求改善;然而,一再的请求,得到的却是一再的伤害。当一个君主的品格被打上暴君的烙印时,他就不配做一个自由民族的统治者。

我们并不是不关心我们在英国的兄弟。我们经常提醒他们,他们的立法机构正试图把不合理的管辖权强加给我们。我们还告诉他们我们移民和定居在这里。我们呼吁他们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善良和宽宏大量,我们恳求他们为了同宗,放弃这些掠夺行为,不要影响他们的关系和交流。但他们也对这种正义和血缘的呼唤充耳不闻。所以,我们真的要和他们断绝关系,和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对待他们:和我们战斗就是敌人;和我们和好,你们就是朋友了。

因此,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代表们,聚集在大陆会议的下一次会议上,怀着各殖民地对人民的善意,以人民的名义,向世界上没有他们授权的最高正义呼吁,解释我们的庄严意图,同时庄严宣布;这些联合的殖民地从现在起就是自由独立的国家,按照他们的权利,他们必须是自由独立的国家。他们取消对英国王室的一切忠诚义务,他们和英国国家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断绝,而且必须断绝;作为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完全有权宣战、缔结和平、结盟、贸易和采取独立国家有权采取的一切行动。

为了支持这一宣言,我们坚信上帝的祝福,并以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神圣的名誉相互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