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在中国语言中的传承

汉字是用来记录汉语的,大约有6000年的历史。汉字是由古代汉字逐渐演变而来的。汉民族普遍使用汉字,一些民族已经完全使用汉字。同时,汉字也是中国各少数民族通用的文字。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对现有汉字进行了整理和简化,制定并公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方案》、《简化字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等标准。2000年6月5438+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规范汉字为国家通用字。规范汉字是指未简化的简化字和继承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有265,438+0个少数民族有自己的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为壮族、布依族、彝族、苗族、哈尼族、佤族、纳西族、侗族、佤族和黎族制定了文字计划。

从书写体系和字母形式来看,汉字拟为表音、音节、字母和古印度字母、维吾尔字母、阿拉伯字母、方块字母、拉丁字母和斯拉夫字母。

2月1958,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颁布《汉语拼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拼音作为拼写和注音的工具。汉语拼音方案也是中国拼写地名、人名和中文文件的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