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刑罚是干什么的?刑部尚书权力大吗?

刑罚部是负责国家司法和监狱事务的部门,由刑罚部长领导。刑部尚书是中国古代的核心官员,相当于现代的中央政法委书记、公安部部长、司法部长。刑部尚书最早出现在隋朝,明清沿袭了这一制度。

有人说,顾名思义,谁犯错谁负责折磨,索赔找问题。明朝之前,历史上强有力的刑罚,罪犯受到了惩罚,你审我判的定罪,这出戏被执行了,可以说是方方面面的威风。帝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惩罚就是贪官不敢得罪你。一个是他们不高兴在你从死刑中缓过来之前没有讨论和咀嚼功夫分钟就抓住你。所以,尚书刑部在历代绝对是一个权力很大的角色。

刑事部门的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审核核实各地上报的档案。如有问题,请寄回复议。如果没有问题,请批准继续。二是管理首都地区的大案要案。是的,按规定,京城归顺天府衙门管辖。但实际上顺天府只能处理治安问题。一旦涉及法院或其他重要案件,就需要刑事部门直接管理。比如齐桓公的儿子犯了罪,顺天府就不能做官,罪部主就需要直接降职。

所以刑事部也有游说团。当然,刑事司法部将不会亲自审理案件,一般由下属部门的负责人轮流审理。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三庭合审吧。其实刑事司法部门负责审理,大理寺负责审查,调查组负责监督。如果刑事司法部门要救人,一般是以下程序。他先是拒绝了下属衙门的报告,然后又去参观了当地的WFP和大理寺。下次报告上来后,刑部和大理寺下的驴直接回复。当然,这种事情就像是在玩火。如果不好,就会导致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