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阅读题7月4日。对农民的理解
通过从事农业劳动而占有或部分占有生产和生活资料的人。它是在原始社会解体的基础上,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而出现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农民的经济性质是不同的。在奴隶社会,有自耕农和奴隶农民。前者是在小土地所有制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的自由农民;后者是佃农,从大地主那里租小块土地,地位介于自由农民和奴隶之间。在封建社会,除了自耕农,中国还有大量租地主土地的佃农。随着封建社会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的发展,农民分化加剧,形成了雇农、贫农、中农、富农等阶级。农民通常指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者和劳动者,即贫农和中农。清朝时期及国民政府迁华之前,由于工业经济的落后,农民是社会劳动力的主力军,主要依靠自然经济生活,多为佃农和自耕农(包括以种植和养殖农业为主的地主);这一时期,除了部分迁入城镇从事工商业经营或成为产业工人的人,由于当时国家工业发展水平的限制,大部分人滞留在原出生地,而许多没有土地的农村居民则靠给地主打工为生。按照工期的长短,这些人多被称为“长工”和“短工”,应该属于职业。长工指常年雇佣,短工属于季节性雇佣。
解释2
农民
农民(Farmers),对应的英文单词是peasantry,中文是指在农村以农牧业为生计的社会群体的集合,也可以指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源);农民一般是“农场工人”(包括农民),属于一种职业;农民是指贫穷的农民。农民是指中国农村地区主要从事农业、林业、渔业或畜牧业(自然经济)的家庭。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中国不同时期对“农民”一词有不同的理解。到了唐朝,最大的庄园收留了几百个顾客,每家几口人,于是就有了顾客居住的村落。后人把农村称为“庄”,把农民称为“庄户”,把农民称为“庄家”,差不多就是由此开始的。(黄先帆:《唐代社会概论》)
解释3
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认为,农民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演变为我国现代社会的“所有农业户口人员”。也就是说,作为“农业户口”的人,已经成为“农民”的代名词,失去了“长期参加农业劳动的劳动者”这一职业的单纯意义。他指出,从目前人们的认识水平来看,如果现阶段在中国对“农民”一词的定义是“登记在农村,农业户口的农村人”。
编辑本段中“farmer”和“farmer”的区别。
前年推荐了麦天枢的电视剧《中国农民》。影片一开始就提出了“什么是中国农民”的问题。片中受访者的回答各不相同,没有定论,颇耐人寻味。
社会观点
事实上,不仅是“中国”农民,外国农民也是如此;不仅是各行各业,还有农民研究方面的专家。英国著名人类学家m·布洛克曾说:学术界“在讨论什么是农民时面临巨大困难”。国际权威工具书《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词典》中的“农民”词条也混乱地写道:“很少有名词像“农民”这样给农村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经济学家造成如此多的困难。什么是“农民”?即使地理上局限于西欧,时间上局限于过去1000年,这个定义还是个问题。”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学术界就开始了关于“农民”定义的争论。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期,正如德国学者欣德尔所抱怨的,“关于如何定义‘农民’的争论拖得太久了,以至于很多人认为继续这种讨论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但他也看到:“这场争论关系到农民研究的未来,所以讨论还会继续。“直到20世纪90年代,“谁是农民”似乎仍是一个问题,以至于英国农学家t·沙宁(T. Shaning)在1990年出版的一本有影响力的书,书名是《定义中的农民》。
“农民”
“农民”不就是靠农业为生的农民吗?的确,在当代发达国家,农民是一个完全专业的概念,指的是经营农场的人。这个概念是和渔夫(渔夫)、工匠(工匠)、商人(商人)等职业并列的。所有这些职业的从业人员都拥有与公民相同的权利,即在法律上他们都是公民(西班牙语中公民和公民是同一个词),但他们的职业不同。不存在这样一个“农民”的定义问题:农民就是农民,一旦停止耕种就不再是农民,但不管是不是农民,他和“公民”没有区别。著名油画《父亲》中的农民形象
然而,在许多不发达的社会中,农民通常被认为是农民而不是农民。农民(汉语中“农民”的主要对应词)的定义远比农民复杂。无论是在研究中,还是在日常生活的语境中,人们认为“农民”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社会阶层,一种身份或准身份,一种生活状态,一个社区乃至社会组织,一种文化模式乃至一种心理结构。而且一般来说,社会越不发达,这些意义比“农民”这个词的专业意义更重要。在这些社会中,不仅农民是“农民”,许多早已不再务农而生活在城市的人也被认为具有“农民”的身份。比如本世纪初的孟加拉国、英属印度,绝大多数的下层非农职业人口认为自己也仍然被认为是“农民”,因为他们不仅是农民的兄弟或孙辈,而且他们的“家务习惯和生活水平”也与农民没有区别。调查还显示,当地农民自己对“什么是农民”的回答更多地与身份而不是职业有关。这一点,我们中国人应该有深刻的认识。比如,今天在城市谋生的所谓“农民工”中,超过1/3(有的调查甚至说超过一半)其实是离开学校,进入城市进入世界的农村青年。他们中的许多人从来没有干过一天农活,但其他人和他们自己都把他们视为“劳动农民”。相反,在15岁之后,作者插队下乡种田9年多,不仅没有人会叫作者“农民老师”(比如“农民工”),在当年,“知青”和“农民”在人们心中还是两个概念。事实上,今天的“农民工”、“农民企业家”、“乡镇企业”、“离家出走”等现象,都与“农民”换了工作,却无法改变“身份”有着逻辑联系。因此,在国际上关于农民定义的讨论中,经常提到农民和农场主的区别。但这两个英文单词一般翻译成“farmers”,容易造成概念上的混淆。比如国外有很多关于“从农民到农民”过程的著作。如果把这个过程翻译成“从农民到农民”,人们会无所适从。所以我们国家有的学者翻译“从贫农到现代农民”,有的翻译“从农民到农民”,其实都不太恰当。《中国农民》杂志的英文翻译也是一个问题:《中国农民》的翻译很容易给人一种中国的农民还是传统贱民的印象,而《中国农民》的翻译却很难反映出这本杂志包含了大量非农业“农民”的事实。但根本问题不在于翻译,而在于农民作为公民自由职业者和农民作为传统身份阶层的区别是客观存在的。作者建议将farmer翻译成“农民”,可以参考“实业家”、“工匠”、“自由职业者”等术语。显然,中国的“农民”仍然主要是一个身份概念而非职业概念。“从农民到农民”的演变在我国还远未完成,我国还有大量的农民。这一事实比大量的人实际上在田间劳动更深刻地反映了我国目前的不发达状态。或者更确切地说,如果后一个事实意味着工业不发达,那么前一个事实实际上意味着社会不发达。身份“农民”的巨大比例远远超过实际农民的比例,说明我们社会的发展已经明显滞后于工业的发展。
区分
农民和农民的区别是什么?从语义上看,farmer以farm(农业)为词根,强调专业意义;但是,农民这个词从词源和构词上看,与“农业”和农耕没有直接关系。这个词来源于古法语,来源于古拉丁语pagus,意思是“异教徒、不文明、堕落”,有很强的贬义,所以古时候农民的本义是对卑微者的贬义词。在古英语中,农民被用作动词,意思是“附庸、奴隶”,而作为名词,它也意味着“流氓”和“坏蛋”。所以,与其说是职业,不如说是地位或出身低下。只是因为当时大多数低贱的人务农,这个词后来才和农业有关。不仅在英语、法语和拉丁语中,而且在俄语、波兰语和其他欧洲语言中,现代用来表示农民的词语都有类似的特点:在原文中没有带有“农业”含义的构词成分,仅指卑微或依赖。在古代汉语中,“农民”一词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也有身份的意思(《说文》对百姓的解释是:“孟(蠢)而无知。”),但没有西方语言那么强烈,专业含义(传统的“农”字出自陈,指古代用贝壳制成的农具)很明显。“古代有四种人:知识分子、商人、农民和工人”(《春秋谷亮传》)。从这种表达来看,中国古代的“农民”概念比西方有更多的职业含义,但卑微地位的含义相对淡化。这反映了中国古代的职业分化比当时的西方更明显,但身份壁垒更广,这无疑反映了当时的中国比西方更进步、更文明。可惜,本世纪中叶以后,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社会的身份色彩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直到改革时代,这种情况才逐渐改变。身份农民是和自然经济(或者西方经济学家所说的“习惯命令经济”)联系在一起的,而农民是和市场经济联系在一起的。E. R wolf的说法在国外学者中颇具代表性:“农民的主要追求是在狭窄的社会关系等级中谋生和维持自己的社会身份。”
。因此,农民不像那些专门从事生产以适应市场的农民那样,在广泛的社会网络中将自己置于一种位置竞争之中,因为他必须“坚持传统的安排”“相反,农民完全进入市场,将他们的土地和劳动力置于公开竞争之下,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他们的回报最大化,并倾向于在风险较小的基础上以更大的利润进行生产。”这个说法有点类似于我们以前说的自然经济中传统农民和现代农场的区别。但需要指出的是,当代西方学术界对市场经济之前的传统经济的看法与过去的“自然经济”理论不同。“自然经济”理论强调“小生产”的自给自足和不交流,而现在人们强调传统经济中的非市场或强制交流。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j·希克斯(J Hicks)认为,没有真正交流和分工的“自给自足”可能并不存在,传统经济中可能存在相当大的分工和要素流动,但这是“典型官僚体制中的专业化”和“受上层指挥”。他称这是“习俗经济”和“指令经济”的结合。相应地,自然经济理论强调传统“小”生产和现代“大”生产的区别,而“习惯命令经济”理论则强调传统生产的不自由性和现代生产的自主性。因此,是否“受外部力量支配”就成了传统农民不仅不同于现代农民,也不同于比农民年长的原始人或部落人的主要标志。“人们已经习惯于把服从上层国家暴政的农村人口与生活在这种政治结构之外的农村居民对立起来,并把农民与早期的人区别开来:前者是农民,后者不是。”上世纪80年代的新版《大英百科全书》正是在此基础上对“农民”一词进行了定义。其认为,农民定义中的“自给自足或小规模生产等特征”未必成立,关键是农民“受制于外部力量”。这种“将其融入更大社会的方式”是农民与其他农业生产者的根本区别:“在农民社会中,生产资料的最终控制权通常不在主要生产者手中。原始产品和服务不是由生产者直接交换,而是提供给一些中心进行再分配。其余的将转移给统治者和其他非农民.....这种权力往往集中在一个城市中心,尽管并非总是如此。”显然,无论是从这个观点看从农民到农民的演变,还是从以前的“自然经济”的观点看,结论都会大不相同:按照后一种观点,斯大林式的集体农庄可以说是“农民的改造”,因为消灭了“小生产”,但按照前一种观点,因为强化了“外部力量的支配”,所以在消灭农民的同时强化了“农民社会”。按照后一种观点,中国改革后农村家庭经济的兴起是“农村中国的重建”,而按照前一种观点,由于这种家庭农场有了市场基础,不再受制于“外部力量”,标志着“农民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