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历史沿革
宣州是春秋时期著名的陵墓,古代越人居住在斯里兰卡。
秦初正式建县。
西汉元丰二年(公元前109年),丹阳郡位于宛陵,即现在的宣州区。
晋代太康二年(281),分析丹阳郡位于宣城郡。此后,宣城一直作为州县行政区存在。
隋初废郡,南禹州改宣州,不久改称宣城郡。
唐初设宣州,中间曾改称宣城县,后改称宣州。
南宋第二年(1166),宣州改为宁国府。
元朝是宁国路所在地。
明清是宁国府所在地。
民国三年(1914)至民国十七年(1928),属芜湖路。
从民国二十一年(1932)到民国二十九年(1940),宣城先后隶属于第九、第六行政督察区。
解放后,5月1949成立宣城特区。
1952年6月撤销宣城区,所辖各县并入新成立的芜湖区,6月更名为芜湖区1971。
1980年2月,芜湖地区更名为宣城地区。
1982年4月,行署迁至宣城。
1987年8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宣城县,县级设立宣州市,同时设立宣城地区。
2000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宣州市,设立地级宣城市;宣城市设立宣州区,县级的宣州市行政区域为宣州区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设在张蝶中路。
5438年6月+2000年2月,宣州区由县级宣州市正式设立。2001二月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