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大枣的历史渊源

哈密大枣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古称“香枣”。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唐太宗李世民品尝了作为西域贡品的哈密大枣,命名为“贡枣”,从此成为皇家贡品。

据《新唐书·地理》“伊州伊吾县(伊吾今新疆哈密),下。在本溪,贞观六年改名。土公:香枣、银牙角、胡同驴。”

据哈密魏《大明一统志》记载,伊吾郡,土公,乡造,户通律,银牙角。

据《中国治理西域史》第三章记载,唐治理西域的情况和政策都列在州府之中。益州贞观四年(630年),本州地税为:乡造、银牙角、胡同律。

清朝光绪年间,矿务局主事张恒银驻守新疆。他在《二月初一哈密王座上三十韵》一诗中,留下了“枣疑仙”的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