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廖斌沿海经济区的历史演变

盘锦廖斌经济区位于辽河下游,东南与营口市隔河相望,西北与大洼县荣兴朝鲜族乡、田庄镇接壤。长苇区比较分散,盛产织苇。

盘锦廖斌经济区要从芦苇场说起,芦苇场是盘锦市芦苇场的组成部分,生产历史悠久,具体情况无法考证。

相传在光绪年间——民国初年,辽河沿岸滩涂土壤自然淡化,逐渐形成植被,一些成片的芦苇也逐渐生长起来。从辽河下滩衍生到辽河上滩,逐渐成为一大片芦苇田。在张时期,旧中国是由官员、资本家和地主共同拥有的私有财产。

1931年营口成为日本殖民地,田伟属于营口县河北区(今盘锦廖斌经济区)。伪满洲国时期,汤唯由康德姜维株式会社经营,后由日本中原和王子纸浆株式会社经营

早在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属海城县营口海防署管辖。宣彤元年(1909),海城西、南三乡归海防部管辖。两年后改为县制。民国八年(1919),区村制属营口县第六区(今盘锦廖斌经济区)。

1935,部分场地属于营口县七区,部分属于商埠区。6月1937日至6月10日,以辽河为界,其右岸地区全部归盘山县管辖。当年营口改为市建制,廖斌隶属营口市河北区,设有区公所。

1945“八·一五”光复。国民党统治时期,由当时的中央资源委员会和辽宁纸浆有限公司管理。

1946年期间,国民党在营口市时,仍实行区村制,廖斌仍属营口市河北区管辖。

1948年8月,营口解放,廖斌先后隶属营口市河北街,设立街道办事处。后改为营口市三区和西市区办事处管辖,其苇场收归国有。

1950 10以原营口造纸厂盘山办事处为基础,成立盘山县国营盘锦芦苇场。

1950 165438+10月14,营口造纸厂将运输船队及部分苇场划拨给国有盘锦苇场,共有铁拖船7艘,木驳船31艘,木帆船8艘,木住宿船1艘,木水船48艘。西堡(营口市西河口)、上口子(今大洼县Xi庵镇)、大兴(今营口县)三片苇田划入国有廖斌苇田。当时,国营盘锦围场运输船队是辽宁省最大的内河运输船队,负责向营口造纸厂运输造纸原料。盘锦伟昌在营口市太古楼码头有一个运输单位,有200名员工,其中管理人员30名,船员65,438+070人,以王洪安为首。这是盘锦廖斌经济区的前身。

1951盘锦伟昌是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轻工业管理局领导的直属企业。东北人民政府责成盘锦围场为营口、晋城造纸厂供应原料,并提出盘锦围场统一管理的正式意见。

1952年,辽东省人民政府指示将营口地区的汤唯交由东北工业部轻工业局接管,营口县人民政府听从省里指示,将省里委托的公用田伟全部交由东北人民政府轻工业局盘锦围场接管经营。

1953年撤销东北轻工业局,盘锦芦苇场归中央轻工业部造纸局领导。

1953年3月,盘锦芦苇场划分为四个子场,即第一子场(水金子泉)、第二子场(东郭)、第三子场(廖斌)、第四子场(丹东、孤山)。营口附近辽河两岸的芦苇塘划归盘锦芦苇场管理。那一年,三岔河以下、辽河口、辽河两岸的苇田都在经营。当时苇田面积为654.38+08万亩。不包括滩区,分为五道漂、西老湾、大房身等五个生产作业组。最高年份的芦苇产量达到4万吨。

1956 6月初,盘锦国营农场管理局变更为辽宁盘锦农垦总局,隶属于国家农垦部。同时,原中央轻工业部所属的盘锦芦苇场(包括廖斌、东郭、欢喜岭、渭南实验站)并入盘锦农垦总局。

1956 65438+2月,为加强农田和苇田的统一管理,盘锦芦苇场与盘山一稻场合并,在大洼成立盘锦农垦总局。

由于行政区划和隶属关系的变化,盘锦芦苇场第三分场于6月1957变更为国有廖斌芦苇场。同年,中国共产党廖斌芦苇场委员会成立。当时是在盘锦农垦总局的领导下。

从1958到1969,苇田面积为110000亩。其中辽河上游的苇田一部分划给营口县海城市,中游的一部分划给大洼县辽河沿岸的几个养殖场。

1960 12.27,营口市新华区将国有廖斌围场党总支委员会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移交给盘锦农垦总局领导。

1961年3月6日,盘锦农垦总局党委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廖斌芦苇农场委员会。

1964年8月20日,根据辽宁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苇场划归轻工业厅统一领导的意见》(轻字368号文件)精神,轻工业厅与盘山县人民委员会共同协商,于6月1964 10日将盘山县原地方国有苇场移交省轻工业厅领导。省人民委员会先后以[1964]233号文件批准成立省轻工业厅直属的省芦苇公司。地址在北镇县沟帮子镇,直通东郭苇场、羊圈子苇场、盘山苇场。赵泉河苇场和廖斌苇场由盘山农垦总局领导。

1968随着文革的深入,上级派军代表和军事宣传队参与和讨论国家大事。同年6月,廖斌围场革命委员会成立。

65438+65438 0969+1 10月,经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同意,盘锦农垦总局与营口市协商划定区域界线。“以辽河为界,河南不动,河北不动。”河北(辽河北岸)属于盘锦地区,属大洼县管辖。廖斌苇场从营口市太古楼码头迁至辽河右岸。自清咸丰十一年(1861)营口被迫开埠以来,英国首先在营口设立了太古轮船公司,并陆续修建了许多码头,太古楼码头就是其中之一。“太古”一词来自英国,原音译意为“虎狮”总数位于英国伦敦。太古楼是英国人投资的55万英镑。主要是两层红砖建筑,地下室放锅炉。建筑南北向,石基,砖木结构。用的红砖都是从英国运来的,建筑风格是英式的,北面是辽河南岸,南面是城里的街道。建筑面积2505平方米。建筑占地6505平方米,左右护岸247米。还有一个码头和一个仓库。码头沿河排列,用美国松木夯实。太古楼码头只允许英国船只停靠,英国船只通往上海、天津、香港、英国。图注:太古轮船公司当时有99艘船,每增加到100艘就沉一艘,一直如此。事实上,据史料记载,太古轮船公司有13艘船。码头运来的货物是药材、煤炭、杂粮,进口的白面、日用品、煤油都是国内的剩余产品。昔日的太古码头依然矗立在辽河岸边,如今破败失修。太古轮船公司营口分公司旧址已成为历史的见证,是营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979年,辽宁省革命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同意将红滨等四条街道向西归还的批复》([1979]63号)。文件内容如下:“英格发[1978]第126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廖斌芦苇场4个街道1097户、4874户非农业人口移交你市和西城领导。原廖斌芦苇遗址的土地、房屋及其他财产仍归廖斌芦苇遗址所有。”因此,廖斌地区居住着营口市西区和盘锦市大洼县的居民,1.38平方公里的土地属于营口市管辖。

廖斌镇人民政府成立于1984。

为全面贯彻落实盘锦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改革的意见和大洼县委16号文件精神,2001成立大洼农垦集团廖斌有限公司。

2002年3月,大洼县合并乡镇,乡与荣兴朝鲜族乡合并,隶属于荣兴朝鲜族乡领导、党委书记张。

2003年6月,大洼县人民政府向盘锦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设立盘锦廖斌经济开发区的请示》([2003]26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盘锦廖斌经济开发区的批复(盘政[2003]37号)。文件写道:“为鼓励和支持大洼县区域经济发展,建立对外开放试验示范区,原则同意建立盘锦廖斌经济开发区。现将有关事项批准如下:1 .同意开发区暂定为市级开发区,享有市级经济开发区的管理权限。2.同意开发区按四大功能区规划建设,本着科学合理布局发展的原则进行开发区规划,确定自身产业发展重点和发展定位。3.廖斌经济开发区起步区面积3平方公里。要筹集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在2003年底前达到“三通一平”的标准。第四,开发区建设应以项目以生产性为主,产品以出口为主,发展一定比例的高层次第三产业为原则,实行全方位开发建设。”

2003年7月6日,盘锦廖斌经济开发区成立。盘锦市人民政府市长程亚军、中共大洼县委书记于国伟为盘锦廖斌经济开发区揭牌。市县领导为盘锦廖斌经济开发区奠基,大洼县各部、委、办、局、农场领导出席廖斌经济开发区成立大会。

盘锦廖斌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分为工业和生活两个组团。遵循产业集聚、人口集中、资源集聚、集约发展的原则,经济区的发展以港口带动、产业带动、外资繁荣,树立生态品牌。成为盘锦市和大洼县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区,对外开放的先行区。总体规划和目标要求五年打基础,十年出成果。经过十年的开发建设,廖斌经济区将建设成为以船舶、机械加工、石油化工为主导产业的高科技生态工业城市,以港口区一体化建设为基础的现代物流城市,以滨海湿地花园为特色的商住度假城市,拥有654.38+50万人口的盘锦新城区。

2005年6月25日上午,165438+10月25日,盘锦市委召开五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廖斌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棚户区贫困职工帮扶工作方案。

2005年2月5日,65438,盘锦廖斌经济特区宣告成立。

中共大洼县委书记高克同志兼任盘锦廖斌经济区工委书记;

大洼县委副书记、大洼县人民政府县长孙占河同志兼任盘锦廖斌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大洼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洪峰同志兼任盘锦廖斌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

大洼县县长助理李永富同志任盘锦廖斌经济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下设机构:办公厅、财政局、规划建设局、社会经济发展局、招商局。

2006年6月,经辽政[2006]201号文批准,辽宁省政府将盘锦廖斌经济区纳入“五点一线”沿海重点发展区域,命名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盘锦船舶工业园”,规划面积47平方公里,起步区10平方公里。

2007年6月5438+10月,根据园区发展需要,经辽政[2007]182号文批准,命名为“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规划面积110平方公里,起步区调整为34.6平方公里。

2009年5月,沈阳建筑大学天作建筑研究院受托完成《盘锦廖斌沿海经济区总体规划》修编,规划面积110.64平方公里,同年9月经盘锦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总体规划的调整,正在编制新战略规划的总体规划,计划于8月30日前完成。

2009年7月1日,随着辽宁“五点一线”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廖斌经济区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经辽政[2009]102号文批准,正式命名为“盘锦廖斌沿海经济区”。

2010年3月,根据陈省长在盘锦调研的指示,为进一步加快沿海经济区建设进程,经辽政[2010]108号文件批准,在原总体规划110平方公里的基础上,将规划总面积调整为306平方米。新的战略规划范围北起二沙公路,南至渤海湾;西起二界沟,东至大辽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