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律师制度是哪次会议后恢复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中国律师制度得以恢复。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司法部于1979年9月恢复重建,并于1979年2月9日发布通知,即关于恢复律师制度的通知。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律师暂行条例》,中国律师第一次有了一部规范律师职业行为和组织的法规。从那一年开始,全社会都知道有律师这个职业。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司法部于1979年9月恢复重建,并于1979年2月9日发布通知,即关于恢复律师制度的通知。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律师暂行条例》,中国律师第一次有了一部规范律师职业行为和组织的法规。从那一年开始,全社会都知道有律师这个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