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老北京的房价不便宜。1000多块高如白布。
清代没有相关的统计数据,只能根据具体案例来判断。比如乾隆十二年,太平湖东边七间半的价格是85两。当时普通旗兵的俸禄约为每年12两。买这样的房子花了七年多。再加上契税、中介费等因素,需要的时间更长。此外,还要考虑家庭支出的情况。老北京的大部分支出都在粮食上,直到解放初期仍占收入的80%。国旗一年有20个杜伦。如果家庭人口多,买房就没那么容易了。
有些文章用米价来换算当时的工资水平是不客观的。因为在小农经济的背景下,米价的波动是最剧烈的,甚至相差百倍。
民国初年,北京房价比较低。一是住房供应量大,尤其是南京为首都后,各种机关南迁,空置房多;二是城市人口少,需求有限。根据1929《土地与房地产评估暂行规则》的规定,北京市区各类建筑物的价格在300元至25元之间,郊区在260元至20元之间。其中洋楼最贵,市区一套普通瓦房只要100元。到1933,160元的一级瓦房只剩一间。
以鲁迅先生为例。1919年在八道湾买了一套“三合一大院子”,只花了3675元,相当于他15个半月的收入。1925鲁迅在阜成门买了一个小四合院,不过800块左右。然而,两次购买的位置都不是“黄金地段”,房屋质量也不高。是不符合“规矩”的四合院。尤其是后来的“虎威”,位于顺城街,有很多穷邻居。那时候鲁迅属于中高收入阶层,他还是愿意买房的。对于中低收入阶层来说,即使房价不高,也大多遥不可及。
1941以来,在通货膨胀的压力下,北京的房价一路飙升。根据1946+0 6月份的抽查,瓦房最高成交价24000元,最低7000元。到6月份,每套瓦房最高成交价达到654.38+0.7万元,最低成交价3万元。到1947,瓦房最高价308万元,最低价56万元。到1948,由于通货膨胀过度,每年2月公布房价指数,作为房屋交易的计税依据。普通房产交易基本没有钱,大部分都是黄金布匹交易。
解放初期,北京的房价是以白布为单位计算的,平均每个房间40块左右的“大五”白布。位置好的普通四合院,能卖四五百块的“绿色阳光”牌白布,最多一千多块。
在首都生活很难,自古如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加快城市的发展。另外,随着信息产业的进步,工业时代的大城市会逐渐消失,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大城市住房紧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