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在哪一年分田(包产到户)的?
65438年到0978年,中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最早实行包产到户。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初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由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个农民首先实行的。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一种生产责任制。
1978年冬天,安徽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铤而走险,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红手印,改变了中国农村发展的历史,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
邓小平描绘了中国改革开放的蓝图,农村改革是基石。邓小平对“三农”问题非常清楚,也一直在思考。5月31980日,邓小平同中央负责人员谈话,肯定和支持安徽农村改革的经验,并指出:“有些同志担心这会影响集体经济。我认为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邓小平对安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肯定,为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后,粮食产量稳步增长,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国家对农村和农业的发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从1982到1986,连续五个“一号文件”加速了农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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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田到户的历史意义
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突破了“一家独大”和“大锅饭”的旧体制。而且随着承包制的实行,个人的付出与收入挂钩,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农民可以出售余粮,形成自由市场,农民手里的现金大大增加,农村经济大大改善。
从1978年到1985年,粮食增长达到了建国以来的最高水平。除了农民需要交钱的公粮之外,在种粮上有完全的自主权。
农民可以选择收入更高的经济作物,所以收入会有所提高,部分农民会成为万元户,农村会出现新的景象。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行,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促进了传统农业经济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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