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新城的历史演变
1992年4月,抚顺经济开发区经抚顺市人民政府批准,同年7月奠基。1993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其成为省级开发区,起步区面积0.46平方公里。
1995年5月,为扩大开发区规模,实现全面对外开放,抚顺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大南乡划归抚顺县管辖,李石镇划归顺城区管辖,总面积78平方公里。
1998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将高湾经济特区和抚顺经济开发区合并,称抚顺经济开发区,总面积118平方公里。它管辖三个经济区:高湾、李石和大南。
2007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实施沈抚同城化战略后,抚顺经济开发区成为沈抚同城化的起步区和承载区。2008年,富顺经济开发区决定将李石经济区和大南经济区合并,成立沈东经济区和李石社区管理办公室。
2009年6月5438+065438+10月12日,抚顺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举全市之力建设沈抚新城,将抚顺经济开发区118平方公里作为沈抚新城起步区,并在“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增加“沈抚新城管委会”的牌子。
2010年9月,抚顺市区划调整,拉古满族乡和国营325库划入抚顺经济开发区,总面积230平方公里,人口13万。201111110,拉古地区财政正式进入开发区体系,成立拉古经济区。沈抚新城形成三个经济区,北部高湾经济区50平方公里(不含325库8平方公里),中部沈东经济区68平方公里,南部拉古经济区104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