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内阁制的历史背景
天命元年(1616),努尔哈赤建元称可汗。当时是创建之初,中心组织很不完整。努尔哈赤在建立八旗制度时,也建立了议会,成为后金政权的中枢机构。贝勒和大臣组成的评议会,职责是“议定国事”,决定一切军事事务。因此,作为一个中心机构,该委员会的职能是军事和政治的。参加审议会的五位大臣也是在八旗制度建立的同一年设立的。
后晋初年,八王还掌管朝政。八王不仅是八旗的主人,还管理国家大事,处理军队的重要事务。中央机构仍然是民事和军事的,国家行政和军事运动没有分开。天命八年(1623),任命八位大臣为八王之贝勒的副手,职责是考察贝勒处理事务是否公正,谋划军务,提拔人才,使经理国事适当。皇太极即位,与贝勒商定,任命八位大臣(八旗各一旗)为孤山固镇(总司令),丞相开始本旗一切事务,各领本旗行军。"政治办公室在哪里,和贝勒坐在一起讨论."。还有十六个大臣,每旗两个,负责调兵驻防,审理纠纷。贝勒、诸王、八大臣坐在一起讨论国家大事,形成讨论国家大事的大臣(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主要条目:内三院,六个科室
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度开始设置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军部、刑部、工部。贝勒王掌署,有掌政、参政、开心的官员,满汉皆用。
天聪十年(1636),将原来负责翻译文书、记载国史、出纳奏折、宣诏令、办理“国书”、写功勋信的“文冠”改为内廷国史院、内廷刺史院、内廷弘文院三院,各司其职。内三院有四个大学生(内秘书处两个),十五个大学生。同年5月,都察院成立,* * *六部二院,合称“八衙门”。至此,其行政机关从军政征服机关和组织中分离出来,改变了以往的格局,后金各国的中央组织日趋完善。内蒙古三院的大学生也开始通过单纯处理文书事务,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国家大事的讨论。例如,秘书处学院的大学生范文程说:“你收到的一切都是秘密。每进对一个地方,就会错过接下来的十几分钟,或者还没来得及吃饭就又被叫进去了。”清朝第一文官范文程是皇太极的心腹,由大学士参与议事决策。因此,内三院作为内阁已初具规模,它包括了国子监的职责,如“讲学”、“助课”、编撰国史、撰写祭祀文章等。
清军入关后,满洲原有的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权力核心,随着清朝统治区域的逐渐扩大,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统治形势。为了处理越来越多的政务,还必须效仿明制,设立内阁。此外,为了削弱贝勒的权力,加强皇权,也迫切需要成立内阁,削弱大臣会议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