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的历史沿革

原始社会晚期,中国就有了人类生活。县城西南约20公里的佘家台,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属于龙山文化。在古代,它是怀一的土地,也被称为九邑。三代于为,在此建城,名(治城址在县城东南1处),属徐州。商业遵循夏季制度。周属青州,春秋时先属宋,宋属楚。秦始皇统一中国,属薛县。后在桐城(今泗县桐城市)增设通县,与夏秋同属泗水县。夏秋县位于西汉,属沛县。东汉时,从属邳国。北周改夏秋为金陵郡,后与泗州朱培县高平郡并列。隋开帝十八年(598),恢复县,属泗州。唐武德四年(621),设洪县(治今五河县)。六年,夏山落入彩虹。此后,洪宪迁居夏秋,属任州。贞观八年(634),任飞府、洪县属泗州。元和四年(809),改苏州。太四年(830),苏州被弃,归泗州。苏州恢复后,由洪统治,洪宪又归苏州。五代时期,制度以唐朝为基础。

宋元七年(1092),洪县属淮南道。绍兴九年(1139)改为槐东路泗洲。十一年属南京路泗州。建言后不在金,洪宪仍属南京路泗州。袁设省、省、军(州)、县四级。洪宪原为河南省江北的省(商)书省(又称河南省),后属江北淮东路淮安府。郑铮二十七年(1367),改为凌昊府。

明洪武六年(1373),九月,泗州成中立国。七年八月,属凤阳郡,属凤阳郡。

清初受明朝统治,后实行省、路、府(直隶州)、县四级制。

顺治二年(1645),洪宪属江南省凤阳府泗州。康熙六年(1667),江南省划归安徽省。雍正三年(1725),泗州升为直隶州,洪县仍属凤阳州。乾隆四十二年(1777),泗州迁凤阳府洪县,洪县入泗州,洪县降为洪祥,使泗县归泗州府管辖。

1912年4月,撤销州制,更名泗县,直属安徽省。1914年6月,安徽省三路,泗县属淮泗路(位于凤阳县)。1932 10弃道,泗县是安徽省第七区的首席郡,辖泗城。后改行政督察制度,泗县属第六区,专员公署、泗县政府治泗城。

1938 165438+10月7日,日本侵略军小川奈那占领泗县城,第六区专员公署、泗县政府先后迁至季峥、双沟、关震。1940年3月,中国* * *生产党组织在皖东北接管国民政府政权,建立抗日民主政府。同年5438年6月+10月,废除泗县建制,以泗县为中心,邻县合并。在董祀、思南、江苏、贝斯和四五灵峰设立五个办事处。自1941年4月,办事处并入思南(今江苏泗洪县罗岗、双沟)、泗苏(今泗洪县臧桥)、四五灵峰(今五河县姬神)、三侯家(今泗县黄薇区)三个边境县。次年春,又加四灵绥郡。隶属怀素特区和淮海省的泗县沦陷区的傀儡政权,先是维持会,后是县政府,统治泗城。1945年8月,日本投降,王伪泗县政府亡。9月,抗日民主政府撤销边县,恢复设立泗县,属苏皖边区淮北地区第七区。专员公署、中共中央和泗县政府管辖泗县。

1946年7月,国民政府军占领泗县,泗县人民民主政府东撤,国民政府管泗。属于安徽省第四行政监察区。1947、11个月后,重建人民民主政府,先后恢复原四个边区县,隶属于苏皖边区淮北地区第七区。县政府都位于农村地区,没有特定的位置。自5月1948,属于豫皖苏交界的江淮区。10,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泗县;次年4月21,恢复泗县建制,统辖大庄;5月迁至泗城,隶属皖北行署苏仙县。1952,属于安徽(宿州)地区。1956属于蚌埠地区。1961年属苏仙(苏州)地区,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