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历史起源

现代律师制度至少应该追溯到古罗马,甚至古希腊。古罗马人制定了复杂的成文法典和诉讼制度,包括辩护律师制度,这一制度被现代西方法律制度所继承。由于城邦社会重视法治和程序保障,古罗马的律师享有极高的地位,经常代表当事人与对手或政府进行诉讼,并强调修辞和口才的训练,这与希腊一脉相承。很多元老院的成员曾经这样做过,其中最著名的是古罗马著名政治家西塞罗。

律师起源于古罗马。* * *对罗马(公元前510年或公元前509 ~ 30年)的诉讼必须根据领事或法务官的通知和法律程序进行。由于法律和通知的数量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当事人在诉讼中,特别是在法庭辩论中,需要熟悉法律的人的协助。因此,从* * *制度结束到帝制开始(公元前1世纪下半叶),出现了卫戍部队。

到5世纪末,担任辩护人的人必须在各大城市学习法律并取得资格。他们逐渐形成了一个行业,形成了自己的职业群体,成为了专职律师。

在封建时期,大多数国家废除了古代的辩论诉讼,改为宗教裁判所,这使得律师无用武之地。一些国家,如中世纪早期的法国,保留了律师制度,但主要适用于宗教法庭,律师的职位由僧侣担任。世俗法庭有时允许辩护,但只有僧侣才能履行这一职能。

公元12世纪后,法国世俗法庭禁止僧侣担任辩护人,改由接受过封建法律教育、经过律师宣誓的专业律师担任,但其权威受到极大限制,甚至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