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中国法律史上有趣的故事和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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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给我一些线索吧。我自己去找。谢谢你。

分析:

楼上的“缇萦救父亲”这个故事确实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故事,我们再来说说另一个你可能不知道的故事。

著名典故:“何以独断剑”

培中有个财主,妻女不道德,儿子为妾所生,年幼丧母。富人死的时候,怕他死后子女争夺财产,怕他儿子年轻时受迫害。他立遗嘱说财产全部归女儿,但他有一把剑,在15岁的时候给了儿子。当儿子成年后,他向他的姐妹们要一把剑,但姐妹们拒绝给,儿子起诉了政府。司空·吴赫说:“剑,就这样决定了。他十五岁了,很聪明。女人和丈夫十五年衣食无忧,已经很幸运了。”也就是说,儿子15岁,有管理家庭的能力,剑是决定事务的意义。也就是说,富人暗示儿子15岁时被赋予家庭的管理权,女儿和女婿有幸享受了15年的温饱。当时大家都说何武这么“原创”很合适。

这个典故说明汉代已经有遗嘱继承,儿子和儿子都有继承权。

同时也是中国古代重视维护实体正义的“原情”典范。

古文原文见《太平毓兰》八百三十六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