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桑坡家族史

1951 5月23日

意义:17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的签订,彻底粉碎了帝国主义分裂中国和西藏的梦想,维护了祖国统一,巩固了国防。

西藏的和平解放为西藏人民废除反动农奴制、彻底翻身当家作主奠定了基础,为西藏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和西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西藏的和平解放也挫败了美国利用西藏作为反对亚洲东方集团的基地的计划,这对巩固新生的新中国政权,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阵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权利,自1965以来,制定了60多部符合西藏实际、维护西藏人民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决定和决议,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西藏人民实现民主权利,发展当地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事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西藏和平解放的意义在于,宣告西藏和平解放,结束西藏近代以来遭受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侵略的历史,让曾经失散的游子回到母亲的怀抱,为新中国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大业,也为西藏的民主改革和建立区域民族制度,西藏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使西藏民族和人民走上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大道。

附:摘自1951年人民日报。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与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如下:

中央人民政府在命令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时,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到中央政府进行谈判,以便缔结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在中央人民政府和平解放西藏方针和民族平等政策的影响下,西藏地方政府于今年2月派出阿沛·阿旺晋美、莫克·索安旺堆、图丹丹达、图登列门、桑波·登增顿珠等五人为全权代表,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在中央政府进行会谈。阿沛·阿旺晋美、土登列门、桑波·丹津顿珠于4月22日经昌都、康定、雅安、重庆、Xi安抵京。莫克·索旺堆和图丹丹达辗转印、港等地,于4月26日抵京。

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在首都聚集后,中央人民政府立即任命李、张、张国华、为全权代表,李为首席代表,在友好的基础上于4月29日与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开始谈判。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和西藏的实际情况,主动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同时尽可能听取和采纳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的建设性意见。因此,谈判的进展是顺利的。经过多次谈判,双方一致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双方的谈判于本月21日结束,23日举行了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的签字仪式。从此,西藏人民和西藏人民能够永远摆脱帝国主义的奴役,回到中国人民和各族人民的大家庭。* *在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享有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发展自己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争取幸福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