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已经有了“档案管理员”,他们是什么官职?


经过春秋战国的乱世,档案管理的工作一直在延续,到了秦灭六国,秦国建立起了秦王朝,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来支撑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当然也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分工,专门设置了御史、内史和令史,具体这三者是如何分工的呢?

先说御史。

岁雠辟律于御史。《睡虎地秦简?尉杂》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每年的年底相关的官员都要到御史处核对刑律的变化之处,这也就道明了御史是专门管理律法档案的官员,国家法令如果有所变更,要在御史这里?备案?,之后其他官员再到御史这里核实,以便被修改的律法得以颁行全国。

《秦律》

当然,御史是中央设置的官员,那么要和御史核对法令的官员,应当是各地掌管法律的官员,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中央的法令可以准确无误地贯彻到地方,而地方和中央的法令才能保持一致。

再说内史。

都官岁上出器求补者数,上会九月内史。《睡虎地秦简?内史杂》

稻后禾熟,计稻后年上内史。《睡虎地秦简?仓律》

从上述两则记载,我们可以得知,内史其实就是管理账务文书档案的官员,如第一则记载的意思就是官员需要每年上报已经注销而需要补充器物的数量,这个数字还必须在每年九月上报到内史,第二则记载的意思是稻如在谷子之后成熟,应把稻计算在下一年的帐上到每年十月用牍写明数量上报内史。

而内史一职还是专职,并不是其他官吏可以兼职的,如《内史杂》记载:下吏能书者,勿敢从史之事,说的就是即使其他的官员很擅长书写,那也是不能从事内史一职。

说到这,可能不少人会说了,既然内史是专职,那一般人不了解内史的工作,又怎么做到专职的呢,其实不用担忧,因为秦代有专门培养内史(史官)的机构,而且还规定了只有史官的后代,才可以去里面?深造?,即?非史子,毋敢学学室,犯令者有罪?,所以这点也可以理解为内史是?世袭?的。

最后再说令史。

毋敢以火入藏府书府中,吏已收藏,官啬夫及吏夜更行官,毋火,乃闭门户,令令史循其廷府。《睡虎地秦简?内史杂》

上述记载其实也是说明了令史的工作重点在于巡视档案库房,秦代的文书档案多为竹简,防火则是档案管理中的重要一环,所以秦代专门设置这样一个官职,也在情理之中。

此外,令史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代替官啬夫对于档案或者库房进行直接管理,当然也仅仅只是特殊情况下,毕竟内史的职责,还是以监督和巡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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