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教师核心素养是什么?


教师不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还要成为研究者,对自己的工作具有反思态度和积极探索的能力;教师还应是一个成功的教育合作者,善于和学生、同事、领导、社区、家庭沟通与联系;教师还应是学校管理的积极参与者。 为了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必然要求教师具备教育的核心素养。师德才是教师的灵魂,是教师人格特征的直接体现。

首先,与教育实践的密切联系是教师发展的基本手段,而教育教学实践的变化,教学质量的提高,学生的健康成长则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目的。实践是教师发展的基础和生命。同时,创新是发展的应有之义。

其次,研究态度与能力是一个人创造力的集中显现,是一个人主体性的能动体现,是人的发展的基本手段。随着时代的发展,教师职能的深刻变化,没有反思的教学,缺少研究的教育已经不能满足未来的要求了。同样,离开实践的研究也无法回应时代的挑战。所以,专业研究者回归实践,研究回归中小学教师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最后,教师专业精神是教师在信念、追求上充分表现出的风范和活力,是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服务性、专业性、长期性、创新性、自律性多方面特质,在促进教师个人的成长、确保教师专业价值和功能发挥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和意义。教师专业精神培养必须贯穿于专业成长的各个阶段,贯穿于专业素质发展的各个方面,贯穿于专业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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