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科举考试中加试经史。什么是经史?


经:经书,指儒家经典著作;史:史书,即正史。

经部

经部收录儒家“十五经”及相关著作,包括易类、书类、诗类、礼类、春秋类、孝经类、五经总义类、四书类、乐类、小学类等10个大类,其中礼类又分周礼、仪礼、礼记、三礼总义、通礼、杂礼书6属,小学类又分训诂、字书、韵书3属;

十五经:是指在南宋形成的十五部儒家经典。分别是《诗经》、《尚书》、《周礼》、《仪礼》、《礼记》、《周易》、《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论语》、《尔雅》、《孝经》、《孟子》《大学》《中庸》。

十五经注疏:注和疏的并称。注,对经书字句的注解,又称传、笺、解、章句等;疏,对注的注解,又称义疏、正义、疏义等。注、疏内容关乎经籍中文字正假、语词意义、音读正讹、语法修辞,以及名物、典制、史实等。

经学史及小学类:经学史即经学历史,小学类分训诂、字书、韵书。西汉时称“文字学”为“小学”,唐宋以后又称“小学”为字学。读书必先识字,掌握字形、字音、字义,学会使用。

史部

史部收录史书,包括正史类、编年类、纪事本末类、杂史类、别史类、诏令奏议类、传记类、史钞类、载记类、时令类、地理类、职官类、政书类、目录类、史评类等15个大类,其中诏令奏议类又分诏令、奏议2属,传记类又分圣贤、名人、总录、杂录、别录5属,地理类又分宫殿疏、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川、古迹、杂记、游记、外记10属,职官类又分官制、官箴2属,政书类又分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6属,目录类又分经籍、金石2属;

正史: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 清 乾隆 年间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不久,又将《清史稿》合编其中,合称《二十六史》。

编年:按年代顺序编排史料、著作等。

纪事本末:史书体裁之一。以历史事件为纲,将重要史实分别列目,独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顺序编写。创始于 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

别杂史等:别史,图书四部分类中史部的一目。指不属于正史、杂史的史书。杂史,旧时区别于纪传、编年、纪事本末的一种史书体载。或记一时见闻,或记一事始末,或只是一家私记,但均带有历史掌故性质。

史评:评论史事或史书的著作。如王夫之《读通鉴论》、《宋论》是评论史事方面的专著;刘知几《史通》和章学诚《文史通义》则多载对史书的评论。

诏令奏议:诏令,文体名。古代帝王、皇太后或皇后所发命令、文告的总称。包括册文、制、敕、诏、诰、策令、玺书、教、谕等。奏议,文体名。古代臣下上奏帝王的各类文字的统称,包括表、奏、疏、议、上书、封事等。

传记:亦单称传。记载人物事迹的文字。一般由他人记述,亦有自述生平者,称“自传”。传记大体分两大类:一类是以记述翔实史事为主的史传或一般纪传文字;另一类属文学范围,以史实为根据,但不排斥某些想象性的描述。

史钞:摘抄一史或合抄众史的书籍。《宋史·艺文志》始有“史钞”一门。有专抄一史者,如《汉书钞》、《晋书钞》之类;有合抄众史者,如《正史削繁》、《新旧唐书合钞》之类。此类史书,博取约存,对读者有一定的方便。

载记:旧史为曾立名号而非正统者所作的传记,以别于本纪和列传。

时令:图书分类目录名。 宋 以前有关时令的书籍,都入子部农家,但诸书所载,上自国家典制,下至民间风俗,不仅仅限于农事,故《中兴馆阁书目》,另列时令一类。 清 代修《四库全书》,沿用 宋 人旧例,仍立时令一目。

地理:地志县志,记载方域、山川、风俗、物产等文字。

职官:历代官制。如《唐六典》、《周官》。

政书:政书,是记录典章制度的书籍,政书之名源于明代钱溥的《秘图书目》。政书可分成两大类,一为记述历代典章制度的“通史式政书”;另一种是记述单一朝代典章制度的“断代式政书”,后世史书多以“志”来记述各朝典章制度。

目录:目录分类学的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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