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起源与沿革(三)


从这些古老的档案可以看出,档案是历史文明的产物,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适应处理事务或记载公私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档案从其问世伊始,就是人们进行生产和从事政治以及科学文化活动等社会实践的记录。同时,档案作为历史文化典籍的遗存,又成为文化继承和发展的源泉。所以有些史学家和哲学家认为,从一定的意义上说,档案是历史文明之母、文化之母。古代的史官,把国君和贵族们的言论、行事以及典章制度记录下来,并且保存起来作为国家档案。史官的守藏和知识,子孙世代相传,成为专有的学问。春秋战国时代,王朝保存的档案内容流传到社会上去,史官的学问也逐渐流传到民间,“学在官府”的局面被打破,私人著作和私人讲学勃兴。许多人从各方面收集和研究了档案中积累下来的各种专门知识,并且加以选择、整理和发展。譬如,诸子百家各个学派的学术思想和材料,不少都渊源或借鉴于档案。在我国传统文化发展中,档案具有继往开来的功能。

由于纸的发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文件的书写材料逐渐为纸张代替。纸张的广泛利用,不仅促进了汉字的演变,而且促进了祖国文化的交流和发展,同时也对文书、档案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至于完全应用纸张书写文件,还是经过了一个简牍、缭帛、纸并用的过渡时期。又因办理公文多在案几上进行,所以汉唐以后又称公文和档案为“文案”、“案牍”,有时也用“文牍”、“文书”“簿书”来表示。《汉书·刑法志》中有“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的记载。唐宋的法令中,上述那些称呼也很多。如“凡文案既成,勾司行朱讫”,“诸架阁库文书,所掌官吏散失者,杖一百”,等等。文章诗词中,也有“簿书何急来相仍”,“无案牍之劳形”,“文牍日繁沉,民力愈疲竭”一类的章句。

“档案”一词,据现有的材料初见于清代。现存顺治年间的府文书中,已有“档案”一词的使用。例如,顺治十八年(1661年)十月初一日户部尚书阿思哈题查审霸州乾清宫胭粉钱粮地土事本中,即有“查得顺治十年四月臣部题定档案”之语。大约成书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 年)的杨宾《柳边纪略》中说:“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片若牌故也;存贮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然今文字之书于纸者,亦呼为牌子、档子矣。”这也是对档案词源的一种解释。“档”字在《康熙字典》里解释为“横木框档”,就是木架框格的意思。“案”,《说文解字》释作“几属”,就是像小桌子一类的东西,由此引申,又把处理一桩事件的有关文件叫做一案,并《清代档案史料丛编》。通称收存的官方文件为“案”。“档”和“案”连用,顾名思义,就是存人档架的文案。这种称呼一直沿用到现在,仍有其形象上的和内在的意义,并有了新的科学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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