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保险的历史及典型事例


保险的本质是集合起大家的力量,一人有难大家相帮,也是人们常说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现代意义上的保险,最初产生于海上运输的需要。 远在公元前2000年,航行在地中海的商人在遇海难时,为避免船只和货物同归于尽,便往往抛弃一部分货物,损失由各方分摊,形成"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成为海上保险的萌芽。 最早的保险单,是热那亚商人勒克维伦于1347年10月23日开立的承担"圣克维拉"号船从热那亚至马乔卡的航程保险单。 1676年成立的汉堡火灾保险社是最早的专营保险的组织。 18世纪后,保险业迅速发展,保险种类增加。到了19世纪,保险进入现代时期,保险对象和范围不仅包括传统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而且扩展到生存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再保险等业务。 最早在中国出现的保险机构,是英国商人于1805年在广州开设的广州保险公司。 最早的中国民族资本的保险公司是1885年由招商局设立的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 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是曾经当过大总统的黎洪元开办的华安合群保寿有限公司。 时至今日,在人类即将进入21世纪的时候,保险公司已与银行一样,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中,人寿保险为人们的生命安全提供了确切的保障,从保障人的生命安全这个意义上说,保险公司比银行更重要。 旧中国的保险业是自1835年英国人在广州设立“于仁保险公司”开始的。那时,人们不知“保险”,只知“燕梳”。日本人从欧洲引入保险业后,译作“保险”,我国文字中也恰好有这两字。1871年,中日两国签订了“修好条款”和“通商章程”,日本为了向我国扩张其经济势力,将保险随同其他商业一起输入我国,这才有了保险的正式称呼。1876年,清政府的洋务派饬令招商局拨专款设立了“仁和保险公司”,1876年又成立了“济和保险公司”,后来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这时,保险作为一种商业名称开始在我国流行起来。到了十二世纪二十年代,广州人把“燕梳”改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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