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产生公文制度的国家


中国。

在西周时期国家政权机构变得复杂起来,已设有专门管理文书的机构与起草文书的官吏;秦代出现了“书”、“奏”,它是我国最早的上行文;到了汉时期出现了“章”、“表”、 “疏”等上行文,官员之间出现平行文“移书”,同时也出现了诸如“令”、“教”、“谕”之类的下行文,秦汉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文书工作确立的时期。从秦汉以后至明清,各种公文形式不断变化出新。辛亥革命时期,南京政府对文书进行了全面改革。

“公文”名称,始见于《后汉书·刘陶传》:“但更相告语,莫肯公文。”惟当时称公文者极少,多称“文书”、“文簿”、“文案”等。到三国时“公文”的称谓逐渐增多,《三国志·魏志·赵俨传》:“公文下郡,绵绢悉以还民。”

《尚书》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以公文为主的历史文献总集,由于为孔子删定,被儒家尊为经典,又称为《书经》。关于《尚书》的内容和体例,唐代刘知几曰:“《书》之所主,本于号令,所以宣王道之正义,发话言于臣下。故其所载,皆典、谟、训、诰、誓、命之文。”鲁迅在《汉文学史纲要》里也曾说:“ 《书》之六体例有:曰典、曰谟、曰训、曰诰、曰誓、曰命,是为六体。然其中有《禹贡》,颇似记,余则概为训下与告上之词,犹后世之诏令与奏议也。”如《牧誓》一篇,为周武王伐纣灭商前的动员令,是为鼓舞士气、振奋军心而发告的“誓”。

周以前,公文比较单纯,没有严格的格式,体现在以文件交付、传达某种意图。从周朝开始,渐有上对下的公文表达形式,传达君王旨意,一般原话记录王言:“王曰……”或“王若曰……”晚清岐山出土的国宝级文物之一的毛公鼎,首句即为王若曰:“父,不显文、武……”

从秦到清,公文名称约有百种,各朝叫法不一。有的古有而今无,有的古无而今有;有的名同而实异,有的实同而名异。

大体说来,古代公文可分朝廷公文和官府公文两大类:前者是帝王与臣属之间使用的公文,后者是官僚或官府之间的来往公文。

朝廷公文可分为“诏令”和“奏疏”两类。

本文标签: 公文 文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涉嫌抄袭侵权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