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历史


南昌,又名豫章、洪城,为江西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交通中心。南昌地处江西省中部偏北,赣江、抚河下游,滨临鄱阳湖。南昌既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又是革命英雄城市。总面积7402平方公里,人口497万(2009年)。全市通行赣语。

6000多年前,南昌就建有若干个原始居民点。至3000年前,南起青云谱北至艾溪湖,形成了古代南昌居民的聚集区。 公元前202年,汉高祖刘邦命颍阴侯灌婴驻守南昌一带,史称“灌婴筑城”。次年(公元前201年),灌婴率部在今南昌火车站东南约四公里的皇城(黄安)寺附近修建了一个方圆10里84步、辟有6门的土城,时人称之为灌城,系南昌建城的开始。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析九江郡置豫章郡,并设南昌县为附郭县,属扬州,南昌之名始此。莽新改豫章郡为九江郡。东汉复故。晋属江州。南朝梁称豫章王国,陈复为豫章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罢郡置洪州,大业三年(607年)复为豫章郡。 唐武德五年(622年)复为洪州,贞观初属江南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属江南西道,天宝元年(742年)改洪州为豫章郡,至德元年(756年)豫章郡更名为章郡,乾元元年(758年)再称洪州。 五代南唐中主交泰二年(959年)升洪州为南昌府。 宋开宝八年(975年)复名洪州,天禧四年(1020年)属江南西路,隆兴元年(1163年)为隆兴府。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隆兴路,二十一年更名龙兴路,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改为洪都府,次年更名南昌府。 明洪武三年(1370年)南昌、新建二县同城而治。

编辑本段民国近代

1914年民国2年,为豫章道。1926年北伐军攻克南昌后开始设市,撤道,析南昌、新建县治置南昌市,由省直辖。1926年北伐后,蒋介石曾定位中华民国首都在南昌,南昌一度成为当时全国的军政中心,并在此设立南昌国民政府和南昌行营,之后蒋介石在南昌推出新一轮国民教育运动号召全国,这就是著名的新生活运动。 1949年5月22日,内战使中华民国政府败守于南昌这座城市,因此南昌的政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接管,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的省辖市、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地,一度转其为省会。 1955年,南昌市设东湖、西湖、胜利、抚河4区。1958年增设青云谱区,南昌专区南昌(驻莲塘镇)、新建(驻生米镇)二县交由南昌市领导。1961年增设郊区,南昌、新建二县划归宜春专区。1971年南昌、新建(驻长堎镇)二县再次划入。1980年撤销胜利、抚河二区。1981年增设湾里区。1983年宜春地区安义县、抚州地区进贤县来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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