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论与宿命论的区别是天命论是一种具有唯心主义倾向和宗教色彩的思想观念,其中包含人类最早的环境观,它产生和盛行于古代社会。
它认为自然变化、社会运行和人的命运被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所主宰,人必须而且只能屈服和顺从它。殷虚卜辞中的“帝令雨足年、帝令雨弗其足年”,孔子强调“畏天命”等都是天命论思想的反映。
然而宿命论倒是不同,宿命论是认为历史的发展、个人的际遇是由命运决定的一种理论。这种观点认为,人们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只能服从命运的支配。这是一种反科学的唯心主义学说。宿命论否认人的一切能动创造作用,主张“命运”主宰一切,命中注定的东西都是不可改变的。
在远古时代,由于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认为宇宙中存在着一种神秘的力量,人们只能服从命运的安排。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宣场宿命论观点。中国古代思想家孔子认为“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古希腊斯多葛学派也极力主张“服从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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