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头镇的历史沿革


岚头镇境元代属亦溪不薛下辖沙溪等处蛮夷长官司,明代属雄所则溪,部分地域为与播州所争议,曾划归黄沙渡土巡检司辖,仍为土官制,清康熙三年(1663年)设里,现岚头境各有所隶。岚头街民国前称大蓝头,原乡境接沙土、长坝部分属新化里,接木孔部分属永丰里一甲,接安底部分属敦义里一甲,成三里之交,民国三年(1914)才称“大岚头”,并撤里制改保甲,24年建成黔西县第六区(安底辖)大岚头,30年(1941)金沙县立县后,原三里之交划入茶元乡为6、7、8保及4、5保的一部分,1950年属七区(茶园)所属岚头村,1953年改建岚头乡,1956年撤销茶元区后与干河、高果合并建岚头乡划归安底区辖,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1959年为安底人民公社辖岚头管理区,1962年恢复公社建制,文化大革命中曾建革命委员会,1978年恢复公社称谓,1984年撤社建乡,均隶安底区属,1992年建并撤新建岚头乡。1992年体制改革时由原岚头、茅岗二乡合并建成岚头乡,1995年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成为现行政管理17个村的建制镇。茅岗清时属敦义里二甲,民国时期属安底镇辖5、6保之一部分,部分属明晖乡(民主),均隶安底区。50年代前,从安底至岚头的大路横贯其境,沿途灌木丛生,渺无人烟,是一片野兽出没的低、中丘地带,当地人称九里茅岗,一直为大寨、民主、岚头分辖。1977年,为安置乌江库区金沙县境被淹移民,县委组织3万民工在九里茅岗安营扎寨,开出梯土3300多亩,供166户移民耕植,并于1979年取新来移民之意,成立“新移民公社”,1984年撤社建乡,至1992年体制改革与岚头合建岚头乡时,均属安底区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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