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历史简介


京剧历史悠久,可追溯到清朝。

京剧(又称京戏),北京旧称北平,因此在中华民国曾有一段时间又被称为评剧,是中国戏曲剧种之一。分布地以北京为中心,遍布全国。京剧在十九世纪中期融合了皖剧和汉剧,并吸收了秦腔、昆曲、梆子、弋阳腔等艺术的优点,在北京形成的。

清朝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来自南方的四个徽剧戏班三庆班、四喜班和春班、春台班(称为四大徽班)陆续来到北京,史称“徽班进京”。第一个进京的徽班是以唱“二黄”声腔为主的“三庆”,由于其声腔及剧目都很丰富,逐渐压倒了当时盛行于北京的秦腔。

京剧的文化特征

京剧表演的四种艺术手法:唱、念、做、打,也是京剧表演四项基本功。唱指歌唱,念指具有音乐性的念白,二者相辅相成,构成歌舞化的京剧表演艺术两大要素之一的“歌”,做指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打指武打和翻跌的技艺,二者相互结合,构成歌舞化的京剧表演艺术两大要素之一的“舞”。

戏曲演员从小就要从这四个方面进行训练,虽然有的演员擅长唱功(唱功老生),有的行当以做功(花旦)为主,有的以武打为主(武净)。但是要求每一个演员必须有过硬的唱、念、做、打四种基本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发挥京剧的艺术特色。更好地表现和刻画戏中的各种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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