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辨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形成的历史必然性


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认为,自然界是各种事物相互作用的整体,也是各种作用过程的集合体。一切自然事物,小到原子、基本粒子,大到银河系、总星系,复杂到人、生物圈以至于社会圈,都是由各种不同要素组成的系统。自然界通过这些要素本身相互作用以及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形成整体的功能和特性。这也是一个信息反馈的过程。物质系统可能通过负反馈调节输入而保持相对的稳态,也可能通过正反馈打破旧的稳态,建立新的稳态或趋于毁灭。因此,在这种动态作用过程中,每一层次的系统都会突现新的组合方式,具有更高的组织性,形成不同层次的物质形态。但是,不同层次的系统又有同构性。事物作为开放系统,处于内部和外部作用中,并且都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自我组织的能力。从这个角度看,它们之间的不同仅仅是组织水平高低的问题,通常所谓的“目的性”无非是这种组织性的表现。不同的物质形态之间,首先是无机物同有机物之间、非生命同生命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并不存在神秘的“隐德莱希”、“活力”等等。物质结构每一层次的整体功能,也意味着趋向于更高层次的潜在可能性,并且在一定条件下确实会导致新的层次的突现。正因为如此,物质结构的无限层次,正好对应于发展过程的无穷系列;宇宙的空间结构图式,正好对应于宇宙在时间中的进化图景。

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中是否包括自然界的基本演化过程,即自然发展简史,这在当前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应该承认,自然观的最终目的是揭示自然界演化的一般规律,但是如果连自然界的基本演化阶段都不明确,那何谈规律呢?如果我们把自然观和历史观再作一下对照就可以看出:划分自然界演化阶段与划分社会发展形态是一样重要的。从历史上我们知道,十八世纪唯物主义者不仅承认物质统一性是自然界的本质,而且承认永恒的普遍的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但是他们却不能把世界理解为一种过程,理解为一种处于不断的历史发展中的物质;黑格尔虽然深刻地阐明了辩证法的规律,但他认为:自然界这个体系并不存在着一个阶段产生出另一个阶段的自然历史过程。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要克服旧自然观对自然界的非历史的观点,就必须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根据各门自然科学提供的材料,首先按照内在的联系把整个人类已知的自然界综合为一个统一的历史演化过程,并且指明这个过程的依次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

转化的规律(不是循环的规律),不仅运动形式的转化,而且包括随之而来的物质形态的转化规律是自然界的基本规律。正像人类社会历史上生产方式的变革决定社会形态的更替一样,在自然界中,运动形式决定物质形态,任何一种物质形态都有一种主要的决定其本质的运动形式;当主要的运动形式发生转化时,物质形态也发生相应地变化;当旧有的运动形式中产生出新的运动形式时,一种新的物质形态也随之从旧的物质形态中分化出来。整个银河系的历史,实际上就是运动形式不断转化,物质形态不断分化的演化史。对于整个宇宙来说,这个规律也是适用的。各种运动形式的不断转化决定着各种物质形态的不断分化和依次更替,这就是自然界演化的一般和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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