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哪些破案的官职?

古代官职的例子有大理寺丞和检察官。

唐朝有规定,程思负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州的司法案件审查。每个程思审查的案件必须与其他五个程思签署(签名)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寺官如有不同意见,也应在投标时说明清楚。

在影视作品中,作为刑事检察官,他的职责主要是审查刑事案件,弹劾贪官污吏。然而,在历史上,宋代刑事检察官的职责远不止于此。宋代刑检司的全称是“提点狱务”,官方主管的部门是刑检司,简称刑检司。调殿狱署是宋朝政府在“道”级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行使司法和监督职能,并负责地方人事、财政、民政和军政事务。可以说是“事务繁杂,权力渐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