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的历史沿革

“先有福生宫,后有包头城”。过去“老包头”经常用的这句话,说明“复盛公”这个事务所历史悠久。

山西祁县乔氏作为前清民国时期山西封建商业资本的代表,几乎拥有乔氏在全国各大城市,尤其是北方大中城市开设的商号,当时生意最盛。由于乔氏家族起源于包头的“福生公”商号,后来陆续开设的商号也都打上了“福”字,人们就把乔氏在山西祁县的商号统称为“号”。

乾隆初年,祁县乔、秦在萨拉齐会馆做了几年学徒,后到新敖包卖草料杂货,成为个体户。乾隆二十年,他们通过低买高卖赚到了“第一桶金”。随着包头的经济中心从Xi的脑包转移到东门街,两人将店铺搬到董倩街(现解放路)经营店铺。除了杂货,他们还经营一家客栈和仓库,并买了一处房产,建起了一家名为“广生宫”的企业。这时,他们已经成了小财主。“天有不测风云”。某年运气不佳,欠了很多,差点倒闭。多亏了同伴们的支持,它才得以喘息和康复。因此,股东们在庆祝的同时,认为这是基金会复兴的起点,一致主张改名为“复生公”。

福生公在包头兴盛时,乔独立资本为了扩大业务,追求更大的利润,在包头建立了福生泉、福生喜,业务全部是典当行、服装店、钱庄、粮店。后来,他还把南龙王庙一带的280亩地还清了债务,设法复兴了菜园,种起了蔬菜。

道县与献县之间,包头的商业日益发展,人口日益增多。除了经营“六陈星”,傅子豪还在包头建立了一个较早的商业机构“大银行”。既然是“大银行”的领导,“占便宜先得月”,复名就是利用其职能来方便自己的利益。生意蒸蒸日上。光绪末年到民国十年间,包头的富裕商号和其他地方一样,都发券(券)。复字号在包头稳固可靠,信用突出,所以人们宁愿把复字号的收条作为储存手段,也不愿储存铜钱。

民国十二年,京绥铁路在包头建成,黄河航运越来越发达。包头成了名副其实的“水陆码头”。随着业务的发展,任何行业所需的资金都大大增加。在这一活跃时期,全市用于扶持九家银行和十六家合作社的资金主要是复名,帮助了商业发展,增加了自身高利贷的利润。包头的复名发展进入了最繁荣的时期。

但民国15年,国军西撤,俸禄由包头商号提高。仅这一劫,复名就损失了五万多石粮食,从此开始走下坡路。22年就关闭了。1950解放初期,乔派人到包头将剩余资产分给全体职工。1951,福字号店铺倒闭,员工下岗1952。直到1953年春,福字号结束了在包头200多年的发展,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