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文学的发展有历史传承?它有哪些表现?

后一阶段的文学总是踩在前一阶段的文学的头上。

比如没有《诗经》《楚辞》,怎么会有乐府?

小说发展史是最具代表性的文学历史传承。从乐府诗讲故事,到汉晋小说,到隋唐演义,到宋代讲故事的剧本,到明代四大小说,到清代,最后到现当代文学中的小说。

在哪些方面,首先是体裁,其次是题材,最后是审美。

中国文学史的分期是当前学术研究领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几个月来,人们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几位研究文学史的老前辈也发表了突出而具体的意见。但由于这一问题关系到对祖国文学遗产的全面评价和认识,极其复杂,不易得出恰当的结论,因此有必要进行更为广泛和深入的探讨。正如李长治先生所说,这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如果你不努力,很难完成所有的工作。

在此,我尝试对各家的分期意见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以供讨论,希望得到纠正。

(1)

在讨论的开始,为了说明问题,需要先勾勒出每个阶段的轮廓。

李长治先生只是提出了大量的阶段:第一阶段是从上古到西汉(上古);第二个时期从东汉到盛唐(中世纪);第三个时期从中唐到鸦片战争(近代);第四次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近代)。

游国恩先生只是提出了大量的阶段:第一阶段是从上古到春秋末期(公元前18世纪-公元前4世纪);第二个时期从战国到东汉(公元前3世纪-公元2世纪);第三阶段从建安到盛唐(3世纪-8世纪);第四个时期是中唐至北宋末年(9世纪至12世纪初);第五个时期从南宋到鸦片战争(12世纪初-19世纪中期);第六次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19世纪中期-1919年)。

鲁堪如先生和冯先生在《关于中国文学史写作的若干问题》和《关于中国文学史分期的讨论》两篇文章中提出了六段十四题。第六段是:(1)一周前;(2)周朝;(3)秦至南北朝;④隋至元;(5)明清时期;(6)鸦片战争后。十四个时期是:(1)上古至殷周时期(公元前11世纪以前);(2)西周和春秋时期(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3)春秋末期至战国时期(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4)秦汉时期(公元前三世纪末至公元前二世纪末);(5)从建安到隋统一(二世纪末至六世纪末);(6)隋朝和初唐(6世纪末至20世纪中后期);(7)中晚唐五代(8世纪后期至10世纪中期);(8)北宋(10世纪中叶至12世纪初);(9)南宋、金朝(12世纪初至13世纪中期);(10)元朝(13世纪中叶至14世纪中叶);(11)明初(14世纪中叶至16世纪中叶);(12)明朝晚期(16世纪中叶至17世纪中叶);(13)清初至鸦片战争(17世纪中叶至1840年);(14)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1840-1919)。

此外,林庚先生还在《文学遗产》上发表了《关于中国古典文学史研究的若干问题》,并就分期问题言简意赅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1)

(2)

应该说以上各家的分期意见都是努力的成果,各有精辟的理由和依据。但研究了前人的文章,也觉得有几个更重要的问题可以提出来讨论。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我大胆地提出了我的试探性的阶段性提纲:

(1)从古代到商朝;(2)秦州;(3)汉代;(4)魏晋隋唐;(5)初唐至北宋;(6)南宋至明初(郑德);(7)明朝中期(嘉靖)至鸦片战争;(8)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

在此,我在上述阶段的基础上,简单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第一,是否对古代萌芽的文学现象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阐述,这与对文艺起源于劳动和文学发展的认识,与文学史始于何时的观点,乃至对待文学遗产的态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对此,文学史的划分是有分歧的。鲁先生和冯先生更重视周代以前的萌芽文学现象,把它列为从上古到殷商的一个阶段来独立描述,而游先生和李先生却没有这样处理。特别是李长治先生还认为:“就文学上真正的成就而言,在《诗经》之前没有重要的著作,所以所谓古代主要是从《诗经》开始的。”这里表面上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其实并不像上面说的那么简单;特别是李长治先生的意见,似乎意味着文学史的叙述只从《诗经》开始,这就更值得商榷了。过去有研究者认为,从商代起的文学史兴亡是《诗经》的问题,或者认为周代以前的作品不可信,或者认为周代以前的口头创作缺乏书面的纯文学作品,因而没有引起重视,没有作出系统细致的分析。其实这是值得商榷的。这里我们提出文学史要从古代开始,必须把周以前从口头创作到书面创作的文学现象划分为一个独立的阶段,进行认真的梳理和阐述。虽然这一阶段的资料很难收集和整理,后人留下的记载中也有不少作品,但在《春秋鲁古乐》、《礼记》、《田文》、《路史后记》、《淮南子》、《山海经》、《吴越春秋》、甲骨文和《易经诗》等古籍中还是可以找到的。而且在没有找到确切的依据之前,就随便下结论说,周朝以前的古籍中留下的文学资料是假的,是赝品。这种态度也不够慎重。我认为,过去研究者随便否定的所谓古伪,是值得反思的。如果说我们没有关注它是因为在一周之前很少有纯文艺的书面创作,那就更不对了。事实上,从上述材料中,我们可以发现不少反映社会生活的短小歌曲和简单感人的神话,它们是中国丰富的文学遗产的源泉,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我们的祖先是如何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我们的文学艺术是如何成长、发展和壮大的。高尔基曾感叹,研究原始和古代文化的历史学家在讨论劳动人民口头文学和古代故事的价值时,没有一个人利用民间材料、人民口头文学和神话,并指出,不了解人民口头创作就不可能了解劳动人民的真实历史,人民口头创作不断地、决定性地影响了这些最伟大的书籍和文学作品的创作(3)。鲁迅甚至认为古代劳动人民在劳动中发出的“于航于航”的呐喊是创造。大家要推崇,要应用,相当于出版(4)。更何况在周朝之前,还没有一种文字创作是从萌芽走向成熟的。比如易经里有“仲父”“桂妹”,夏商代有血有肉的姬子《麦秀阁》。即使在《诗经》中,也有一小部分可能是前一周的产物。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忽视处理现阶段文学萌芽现象的态度和简单方法。同时,从文学史的分期来看,周以前的文学从萌芽到成熟有很长一段时间,最早的一部诗集——《诗经》的出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我们应该谨慎地把它作为周以前的一个阶段来对待。比如从古代到商代的文献,应该是塔尖和塔身的第一层,而不应该视为宝塔的尖端。我个人认为,尤先生和李先生把古代的殷商合并到周朝是不妥当的,尤其不赞成先生把《诗经》作为文学史起点的观点。

凡事开头的第一步要谨慎,文学史开头的处理不能马虎。

其次,我认为处理文学史的划分,不应该受朝代的限制,但同时也不必刻意避免以朝代来划分。因为这两种不同的方法也会影响对文学史的正确解读。但从现有的几个阶段的观点中,可以看出这两个相对值得商榷的点。

首先,我感觉鲁先生和冯先生对分期的看法似乎受到朝代的束缚。

举一个例子:在处理唐宋文学分期时,把中晚唐、五代、北宋分为两段。事实上,因为朝代不同而把中晚唐、五代、北宋分为两段,是不符合文学发展的现实的。这里可以从现实出发具体讨论:(1)从古文运动来看,主要人物韩愈、柳宗元出自唐代,其他六家出自北宋,唐宋八大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概念。而且古文运动的发展与中唐到北宋这一时期紧紧扭在一起:一开始是小、李华、梁肃、元结、杜家河等人提倡散文,排斥骈文,后来是韩、刘登上高峰,成为一种潮流。北宋时期,王安石、欧阳修、、苏父子纷纷效仿,古文运动迅速发展。到了南宋和金元时期,除了和朱之外,还没有出现杰出的散文家。(2)关于词的兴起、发展与成熟的关系,几乎普遍认为词发源于中唐,发展于五代,尤以宋代为盛。自中唐时期白居易、刘禹锡、元稹尝试填词以来,经过文、韦庄、李煜,发展到北宋。职业诗人的数量与日俱增,词境与日俱增,证明了大家所说的歌词从中唐五代的少年发展到北宋(或称黄金时代)的流行说法是完全恰当的。可见,词的兴起和发展也与中唐至宋代的文学发展阶段紧密相连。这个词到了靖康以后,因为时代斗争的变化,有了新的转折,这里我就忽略了。)我认为“唐宋词”不仅是一个通俗的概念,而且它的不断发展确实是清晰的、生动的、难以割断的。(3)传奇、词的兴起和发展,也可以说与中唐至北宋之间城市经济繁荣、商业发展、城市阶层崛起等社会原因密切相关,难以割裂。(4)从唐宋之间的诗与词、传说与剧本以及散文的发展,也可以看出它们的枝叶相交,藤蔓不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到中唐至北宋时期文学现象的胶结性和独特性。如果我们硬砍它,那将是一种伤害。

例二:鲁先生和冯先生把南宋至明代的文学分为四个板块:南宋两晋、元代、明初、晚明,似乎只是一个片段。尤其值得商榷的是,元朝和明初(即从明初到郑德)是否应该分开。我认为讨论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是通过对当时文学现象的分析:(1)按散文来说,除了南宋的、朱,元代的、元好问、姚燧、赵秉文都没有突出贡献,显得平淡。后来明初出现了主张“文学必在秦汉”的七子,文学运动每况愈下。直到嘉靖以后公安、竟陵派的出现,前代才再次衰落,获得新的生机。因此,从元代到明代郑德这一时期,恰好是唐宋古文运动之后的休整期。(2)明初的杂剧和传奇,基本上继承了宋元南剧和金元北杂剧的色彩。虽然,由于语言的关系,元曲领先于北曲,明代似乎比南曲更加繁荣,但实际上,在明初,北曲仍被广泛使用,南曲在中期K ū n @ ①调出现后才开始兴盛。根据叶的《牧牧子》记载,元代曾有一段南戏盛行的时期,由此可见,元杂剧传奇在元代和明初的传播和消长基本相似。同时,明初传奇杂剧在取材和技艺上与后期有所不同,而与宋元时期颇为相似。(3)张辉的明初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宋元演义》等,与元代的故事关系密切,但又不同于明末出现的《西游记》、《金瓶梅》。

经过这种粗略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们以嘉靖为界来划分明初和明后期是完全合适的,把元朝和明初一分为二的理由也不多。虽然元明之际的历史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嘉靖以前的文学仍然是前朝的继承,直到嘉靖以后才出现文坛的新活力。

我们可以说,以上两个例子充分反映了文学发展过程中因固守朝代而分离完整的现象。

第二,我认为李长治先生把两汉文学切割合并为前后期的意图是为了避免被朝代扣留,但实际上这样的划分是值得反思的。鲁先生和冯先生都曾指出,把两汉文学割裂开来是很难的。例如,很难区分哪些汉乐府古诗属于东汉,哪些属于西汉,也不容易看出辞赋有什么重大变化。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而且我也觉得东西汉文学观并没有显著的转折,似乎也没有必要单独描述。硬邦邦,支离破碎,显得不伦不类。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虽然东西汉初年的统治者都实行了一些发展生产的措施,各自都有几十年养生的盛世阶段,但两汉的经济措施造成了官僚和商人对财富和土地的侵吞和积累。由于汉朝统治者对外扩张,战乱频仍,人民在兵役和赋税的沉重压制下,不堪忍受。所以,无论西汉还是东汉,都有人民的反抗斗争;为了争夺权力和利益,统治者和地方长官长期以来冲突不断。可以说整个汉朝是一个动荡痛苦的时代。王莽改制虽有两汉之隙,但这是倒退,不是进步,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因此,历史演变并没有导致两汉文学的重大分裂。从文学的角度,我们可以考察汉代所有的文学内容:辞赋、乐府歌谣和古诗、传记文学和散文。汉代的辞赋主要是歌颂统治者,反映腐朽奢侈的宫廷生活。只有少数人还能揭露现实,还能健康。纵观全局,这两类作品在前期、中期、后期都是存在的。虽然东汉中期以后内容和形式逐渐趋于健康,但前两期鲜有显著变化,所以很难把整个汉代的辞赋划分为两半。从杰出人物来看,东汉出现了思想家王充,但西汉的司马迁并不逊色。汉代散文在文学史上具有现实意义和积极价值。华丽与简约风格虽有区别,但几乎是交叉发展,前后期很难画出不同的特色。现存的两汉乐府多为东汉作品。但从西汉乐府的设置和广泛收集的民歌来看,西汉乐府到底还有多少,保存了多少,很难下结论。至于古诗词,也有前期梅成,中期张衡,后期蔡邕的作品。

可见我们还没有把描述两汉文学现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割裂开来,不如把两汉放在一起说,不必因为避免朝代的束缚而强行割裂开来。

李长治先生主张分离汉朝可能是为了照顾建安,因为建安属于东汉。实际上,建安已是东汉末年,建安重要人物曹氏父子的文学活动主要始于魏初。所以把建安文学结合到魏晋时期比较好。为了照顾汉朝的整体性和建安阶段的特殊性,游国恩先生采取了折中的方法,分为“战国至东汉”和“建安至盛唐”,这是扎实的,但我个人还是认为用魏晋时期来形容建安是恰当的。也许有人认为这只是符合文学的发展,而不符合历史真相。其实没有问题。林庚先生说得好:“过去把建安时代当作汉朝的末日,是被历史迷惑的错觉;其实从黄巾起义开始,董卓劫持了汉献帝,汉朝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那时候的汉献帝就成了你争我夺的一块肥肉。后来李傕@ ③又抢了汉献帝,最后落到曹操手里。这是建安元年。这个时候,汉朝在哪里?所以曹操其实是名副其实的魏武帝,建安不是汉朝的结束,而是三国时代的开始,一个新时代的揭开;此时,一个新的文学时代也将揭开。这里文学史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的步伐应该说是非常紧凑的。"

以上两种关于阶段的观点,本来就有缺陷,但可以肯定的是,作者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尽可能准确地阐明其研究对象的本质。但问题只是对文学发展的实际情况缺乏透彻的、实事求是的考察,所以结果是一样的。在文学史的阶段上划分文学当然是一个相当困难和复杂的话题,但本质上并非不可思议。毛主席多次用列宁的话教导我们,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认为,实事求是可以作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法宝。

第三,大家都认为文学发展和社会发展是辩证有机的关系,但我们不能把两者等同起来。马克思在论述艺术生产和物质不平衡的问题时,也指出:“至于艺术,大家都知道,它的某些繁荣时期是和社会的一般发展不相适应的,因而也是和可以说是构成社会组织骨干的社会物质基础不相适应的。..... "(5)然而,当我们面对波澜起伏的文学史,想把它分成几段时,不禁感慨:处理分期的客观标准是什么?

对此,鲁先生和冯先生最近在《关于中国文学史分期问题的讨论》一文中提出,分期既要考虑文学标准,也要考虑历史标准,并以前者优先于后者,令我十分痛心。然而,将这一标准毫无差别地付诸实践并不容易。我认为,鲁先生和冯先生虽然在理论上作了精辟明确的阐述,但在某些地方仍然把历史和文学发展等同起来,忽视了文学发展的特殊性。

这个问题可以放在具体对待“秦州文学”、“秦汉文学”、“隋棠文学”这些流行概念的讨论中。鲁先生和冯先生主张把“秦汉”放在同一个问题上讨论,理由是“这四百年的文学,开始时和前一时期的文学有些联系,但越发展到后来,就离前一时期越远,不仅在内容上,在风格上也是如此。与此同时,文学创作越来越繁荣,事迹可考的作家越来越多,作品风格也越来越多样化。当然,与隋唐以后的情况相比,还是逊色的,但显然已经开始走上了繁荣、多样、多元的道路。为此,我们在文学史中所要描述的范围,也应该由前几期的宽与窄。在这个时间之前,范围不妨稍微放宽一点,无论是经史还是传记,都是文学史中经常提到的;从这一期开始,要逐渐严格,除了《史记》等比较突出的作品,一般不再收收入。”这种提法当然有其道理,但并不完全符合文学发展的现实。就秦帝国而言,虽然它的出现在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它只有短短的十五年寿命,而且在暴君摧残文化的残酷政策下,除了李斯写的一些讴歌之外,秦朝几乎没有文学。鲁先生和冯先生在《文史哲》上发表的《中国文学史稿》中,在“秦汉散文”一节中,只能列出一个李斯,作为具体材料的也只有李斯的《劝谏·逐客》。因此,秦不能视为文学的崛起阶段,而只能视为继先秦“百家争鸣”、屈原之后的文学衰落阶段。但从西汉开始,文学逐渐从文化管制(礼仪)而非严苛的刑法上升到崇尚儒学、设置五经大夫。鲁先生和冯先生所说的“文学创作日趋繁荣,事迹可考的作家越来越多,作品的风格也越来越多样”,只能从西汉开始,不能从秦开始。根据这些条件,我们应该在秦朝迁都之前称其为“秦州”,而不应该在它到达汉朝的头上时称其为“秦汉”。其次是“隋唐文学”,这个概念也流传了很久。去年在某师范大学中国古典文学教学大纲研讨会筹备会上提到:隋唐文学放在哪里比较合适?放在魏晋南北朝的文献里?还是下移放在唐五代文献里?现在鲁先生和冯先生把隋和初唐作为一个独立的阶段来看待。拙见是,隋代文学的衰弱,只活了三十多年,在文学史上只能算是一个衰落的阶段,而不应视为一个文学阶段开始的转折点或发展的源头。余冠英先生的意见是隋代的文学应该“举起来”而不是“搬下来”(6),我完全同意。因为,隋代文坛还弥漫着齐梁和陈文学的浮华气息。隋文帝时期,御用谋士李鄂上书制止浮华粉饰文风的滋长,但这只是被动地试图以行政命令来扭转文学运动,并未能提出积极的文学主张或文学作品来影响文坛成为风气。而且文帝发表李鹗的《告天下书》后,虽然一度打击了六朝遗风,但到了皇帝手里,却提倡淫词淫歌,弥漫文坛。所以隋代文学基本上可以看作是齐良辰反现实主义文学(宫体诗)的余波。隋代文学领域可以引用的陆思道、薛道衡、杨光等人的作品,仍然是从齐梁那里继承来的,也就是偶尔有一些比较朴实健康的诗词,未能成为一种潮流。因此,隋代的文学并不意味着新文学思潮的兴起。就初唐文学而言,虽然“与梁的差别还不明显”(先生的话),但是,初唐文学从四大宗师到沈嵩一直在酝酿变革,现实主义的旗帜在得到了更自觉的彰显。因此,初唐文学可视为新文学思潮的兴起,而不应被笼罩在隋代文学的背后。

这里的两个例子充分说明,秦帝国统一面貌的出现和隋帝国统一南北朝,意味着历史上的发展和进步,但文学并没有按部就班地进步。这是因为文艺不同于直接为下层基础服务的政治机构、法律、经济政策等上层建筑,所以往往与下层基础的发展同步,而文艺不一定是这样的。比如杜甫的诗,白居易的诗,水浒,西厢记等富民强民的作品,“不包括也不能包括在反动统治阶级为保卫自己的根基而创造的上层建筑之内。”马克思的天才论断已经被实践证明,特别耀眼。

我觉得只要仔细考察文学现象的质和量的发展,就不难发现自然的段落和界限。比如,只要我们清楚地识别出文学发展中的起起落落,我们也会看到最自然、最恰当的段落界限。当然,要想恰当地掌握这些,首先要吃透客观标准,以文学标准为主,历史标准为辅。

第四,在李长治先生提出文学史要分阶段之后,必须允许叙事越界。这种做法比实事求是更费钱,我完全赞同。但对于如何处理“跨界”叙事,充分发挥其作用,我想补充两点意见:(1)分期既要照顾到整个文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转折点,又要照顾到不随便切断某一文学发展阶段主要作品或倾向的传播,以及其发展的整体性。当然,很难。这能通过跨界叙事来补救吗?(2)跨界叙事的方法应该是“前进”叙事和“回顾”叙事相结合,横向进行,以一端为主。

运用跨界叙事的方法,不仅可以弥补分期叙事与实际叙事的分离,还可以积极解决许多相关问题。比如宋朝和明朝的文学各为一个朝代,但是靖康和嘉靖把宋朝和明朝的文学分成了两半,我们没法比。那么,除了分期叙事之外,还可以用“前进”与“回顾”相结合的跨界叙事,将他们前后期的文学现象有机地联系起来。虽然宋代词将靖康界划分为两个文学阶段,但我们在描述北宋词时,不妨提前描述一下苏轼手中词趋于诗化、散文化的局面,词的功能和内涵进一步拓展,为南宋词的转型和出现创造条件。我们在描述南宋词的时候,不妨追溯一下苏轼与辛弃疾的传承发展关系,以关照时代的转折和宋词。

这里还有两个例子。一、前后七子与警界、竟陵派的对立,本来是指明代散文领域反现实复古与现实主义倾向的斗争,但嘉靖与竟陵派的界限将它们分为两个阶段。在这里,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跨界叙事:首先,在解释七派时简要暗示它们最终衰落的必然性,然后,在谈到公安派和竟陵派的活动和主张时,我们可以追溯性地批评七派,从中可以比较两种不同的文学倾向,这也可以反映文学内部的矛盾和发展。其次,建安名义上属于东汉,但在文学史上却有魏晋时期的描述,乍一看似乎很难处理。其实也可以用“进”和“回”来解决这个问题:在描写汉代文学的结尾,可以联系东汉末年的动乱,提前简略地描写建安的契机,在魏晋文学阶段的开端,详细地描写曹子和父子的文学活动,这样既可以兼顾历史特点,又可以兼顾文学特点,没有割裂的弊端。

中国几千年的文学潮流,跌宕起伏。我们的分期叙事虽然要体现每个阶段文学现象的质和量的差异,以及非常显著的时代色彩,但也清晰地展现了中国文学现实主义或积极浪漫主义传统的“历史连续性和发展性”,分期并不意味着孤立的叙事。即使以安史之乱为契机,对唐代文学进行分期描述,甚至将整个封建文学一分为二,也不能忽视陈子昂与李白、元稹、白居易在实际叙述中的影响、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即使分两个阶段来描述李白和杜甫,无论如何也不能忽略这两位亲密战友对彼此性格和风格的影响。

过去,我们之所以在文学史的编纂中常常孤立地描述各个阶段的文学面貌,是因为我们对现实主义或积极的浪漫主义传统在文学发展中是如何传播的表现得不够,主要是因为我们只注重分期叙事,缺乏对整个文学史的鸟瞰。现在我想提出,应该把如何分期和如何跨界叙事这两个重心同时提上研究日程,即把跨界叙事的研究和对分期的考虑结合起来,仔细考察分期的划分和相互联系。在我看来,跨界叙事并不是对分期不足的消极补救,而应该视为一条由来已久的反映文学史的积极红线。因此,在热烈讨论分期问题的同时,将跨界叙事的更多细节放在具体的工作日程上,对我们是有益的。

以上这些肤浅的看法,看似琐碎繁琐,实则联系紧密,与文学史的编纂不无关系。我认为把文学史分成几段这个题目的复杂性不是可以解决的,而是应该深入发展,应该探索更具体的问题来进一步讨论。这里有些观点比较粗糙肤浅,但都是从引玉的角度出发,希望将问题的讨论引入更深的境界。

至于我大胆尝试出来的阶段性大纲,本来就是作为表达自己观点的依据,不敢妄称准确。同时必须说明,我提出这个阶段性纲要的理由和依据,在上述四个问题的讨论中已经分别叙述过了,我不打算一一介绍情况。只是个人初步感觉这样的阶段是:(1)大致符合文学潮流的起伏,以文学标准为主,以历史标准为辅的标准没有太大区别;(2)基本照顾到了文学史上的几个重要分界线,如建安、安史之乱、靖康、嘉靖;(3)虽然分期不限于朝代,但适当兼顾了唐诗、宋词、元曲、唐宋传奇、古文运动等文学史上主要作品和倾向的整体性。

这样的阶段当然没有问题。比如我把“秦州”和“魏晋南北朝至隋”看成两个独立的单位。至于春秋战国南北朝时期的文风转变,如何在一个大段内分成小段,还有待商榷。但在实践中,我有一个肤浅的认识,文学史分期的解决比实事求是更费钱,一切争议都要从这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