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字的历史


目前使用简体字的主要是中国和新加坡。

中国:

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

1922年,陆费逵又发表论文《整理汉字的意见》,建议采用已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并把其它笔画多的字也简化。

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得到陆基、黎锦熙、杨树达的联署。这是历史上有关简体字的第一个具体方案,主张把过去只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作为正体字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它提出的八种简化汉字的方法,实际上也就是现行简体字的产生依据,影响深远。

1928年,胡怀琛出版《简易字说》,收简体字300多个。

1930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刘复、李家瑞合编的《宋元以来俗字表》,反映了一千年来简体字的发展情况。

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国语筹备委员会编订的《国音常用字汇》,收入不少简体字,并指出:“现在应该把它(简体字)推行,使书写处于约易。”1934年,中国图书馆服务社出版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收简体字353个。徐则敏在《论语半月刊》发表《550俗字表》。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搜集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

1935年,钱玄同主持编成《简体字谱》草稿,收简体字2400多个。同年8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采用这份草稿的一部分,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324个,虽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毕竟是历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一个简体字表。也就是在这一年,上海文化界组织“手头字推行会”,发起推行“手头字(即简体字)”运动。

1936年10月,容庚的《简体字典》出版,收字达4445,基本上本自草书。同年11月,陈光尧出版《常用简字表》,收字3150个,约一半本自草书,一半来自俗体字。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体研究会发表《简体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个。

抗日战争爆发,简体字运动才被迫停顿,

简体字在我党统治区继续发展。***取得政权后,立即着手继续推行简化汉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制《常用简体字登记表》。

1951年,在上表的基础上,根据“述而不作”的原则,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555个。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简体字表》的基础上,拟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收字798个,简化偏旁56个,并废除400个异体字。

1955年2月2日,《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把其中的261个字分3批在全国50多种报刊上试用。同年7月13日,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同年10月,举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减少为515个,简化偏旁减少为54个。

1956年1月28日,《汉字简化方案》经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在全国推行。以后这个方案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字),这就是今天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

新加坡:

新加坡1969年前:使用传承汉字。1969年~1976年:颁布《简体字表》,不同于中国大陆的《汉字简化方案》。1976年后:全盘接受中国大陆制订的简化字,颁布《简体字总表》、《异体字表》和《新旧字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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