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郝家坪木牍属于什么代


青川郝家坪木牍属于战国时期。

拓展知识

青川木牍于1980年出土四川青川县郝家坪第50号战国墓。木牍为墨书秦隶,笔法流畅,率意而不呆板,结体错落有致,并有篆籀遗韵,有些字形已体现篆隶之间的转化轨迹。木牍正面记载了公元前309年(秦武王二年),王命左丞相甘茂更修《田律》等事,背面为与该法律有关的记事。

发掘资料

青川县在川北白龙江下游,地当川、甘、陕三省交界处。1979年1月,青川县城郊公社白井坝生产队社员在郝家坪修建房屋时,发现一座古墓。四川省博物馆和青川县文化馆随即进行清理。以后,又在郝家坪双坟梁发现一百座战国墓。自1979年2月至1980年,先后作了三次发掘,共清理七十二座墓葬。

青川木牍出土于M50墓边箱之内。对于文字已残损的M50:17木牍,历史学家、古文字学家李学勤认为:“宽而厚,牍背不平,正面色泽斑驳,是否有字在疑似之间,有可能只作封缄字牍之用。”

文字大意

牍文属追叙记事性质,叙述了新律颁行的时间及过程。大意是:更修田律,律令内容,修改封疆,修道治浍,筑堤修桥,疏通河道等六件大事。

全文通释

二年十一月初一日己酉,王命令丞相甘茂和内史匽,百姓邪僻不守法,现对《为田律》加以改订:农田宽一步,长八步,就要造畛。每亩两条畛,一条陌道;一百亩为一顷,一条阡道,道宽三步。

封高四尺,大小与高度相当;埒高一尺,基部厚二尺。在秋季八月,修筑封埒,划定田界,并除去阡陌上生长的草;九月,大规模修治道路和难行的地方;十月,造桥,修筑池塘水堤,使渡口和桥梁畅通,消除杂草。不在规定修治道路的时节,如道路破坏不能通行,也应立即修治。

二年十一月初一,王命左丞相甘茂、内史匽,取譬(秦律),更修为(蜀地)田律。律令如下:畛道的标准,定为长八步,宽一步,一亩有两条畛道和一条陌道。百亩合一顷,一条阡道,道宽三步。封,高四尺,为最高者。

埒,高一尺,下厚二尺。于三年秋八月始行,修封、埒,端正疆畔等界域,并刈杀阡陌上的荒草。九月,修路及水道;十月,造桥,修陂堰筑堤坝,以利疏通河道。纵使没修道路时杂草较少,然路有毁坏坎坷不平而不可行,遂相机而修道。

本文标签: 道路 一条 丞相 战国 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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