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性原理是伽利略在1632年出版的《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书中发表的,它是作为捍卫日心说的基本论点而提出来的。
伽利略的惯性原理是近代科学的起点,它摧毁了反对哥白尼的所谓缺乏地球运动的直接证据的借口。
而被现代社会所普遍认知的惯性原理,来自于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Mathmatical Principles of Natural Philosophy, 1687),定义如下:
所有物体都将一直处于静止或者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出现施加其上的力改变它的运动状态为止。
牛顿的惯性原理是古典力学的基础之一,并且对惯性原理的理解也随着现代物理学的发展而出现了改变。